說的多冠冕堂皇~ 但不就是把小孩子之間的玩鬧小事偏要鬧大嗎~ 以自己的標準~ 覺得別人是錯的~ 就一定要在所謂的"體制內依照正常的管道申訴"~ 想想我們自己小時候不是也會對同學開玩笑說"你白癡喔"之類的話~ 現在我們還會動不動就這樣說嗎~ 其實也不過就是當時那時候同學間習慣的個口語~ 有誰因為這樣說話就被告還是怎樣嗎~ 還是"所有"曾經有說過這些話的長大後就行為品性一定有偏差嗎? 誇張的是,因為說他女兒性騷擾就不能當模範生~ 還一路告到遵循"體制內依照正常的管道申訴"到教育局(有點記不清是否是教育局?) 如果照這標準~ 應該沒有人是模範生了吧~ 誰日常生活沒有做過小壞事或是小錯的~ 誰在同學嬉鬧遊玩中沒有去推過人或是碰撞到的~ 甚至同學小吵有過些小互罵的~ 有必要這樣就鬧到教育局~ 然後說是要爭個是非? 換個角度想~ 這個同學不是也道歉了嗎~ 知錯認錯難道不是我們也在追求的品格教育之一嗎? 不該也可以是同學模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