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以上媽咪的回應 1.人事說有關鐘點費的部分 會查好後 隔天打給我 但都沒接到電話 我在想是否不用扣了 因為我事假七天算在安全範圍內 應是他們弄錯 2.15樓媽咪講得很清楚 我想應該就是這樣 3.有關那分公文 節錄如下 {臺人(二)字第1000149931號} 有關教師因安胎需要請事、病假(延長病假)或接續請娩假致考核年度內未到校上課無工作事實,其成績考核應如何辦理疑義一案,請 查照。 ........................................... 參酌上開函釋意旨,本案教師倘於考核年度內因安胎需要請事、病假(延長病假)或接續請娩假,致全年度未到校上課無工作事實,得酌列第4條第1項第3款,以落實工作導向之考核制度。 只是我不可能全年度未到 最差的狀況請到生來講 還會回去一個月就期末 只是人家不知是否又會說一個月太短無法考評輔導學生等工作表現之類的話 也感謝16樓媽咪的寶貴經驗分享 這招我會學起來 問教育部部長信箱是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