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條件說法有點奇怪~ 管教方式另一方不插手, 這是當然, 因為沒住在一起怎麼插手~ 但是金錢上, 雙方都有義務, 沒有帶孩子的一方要付撫養費~ 不過, 如果離婚協議書有白紙黑字寫清楚沒監護或沒帶孩子的一方不需要付撫養費的話, 就沒有法律的問題, 法律是認你們離婚協議書上寫了什麼! 最麻煩的是離婚協議書上什麼都沒寫, 那離了婚之後有可能會因為這些問題打官司釐清吧... 如果協議男方是照顧孩子的一方, 他們也不要你付扶養費, 要寫清楚在離婚協議書上, 探視權也要寫清楚, 以免以後你要看小孩他們百般刁難~ 最近剛好在幫朋友找離婚相關資料, 給版媽參考~ 離婚相關info: http://www.rclaw.com.tw/rcpropaganda_S/DisquisitionExquisite/20070815/ 離婚協議書範本: http://www.tw-angel.com.tw/divorceB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