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已經離婚了兩年多ㄌ
孩子的爸忽然致電告訴我
要我放棄共同監護權
我聽到馬上發飆!!
我什麼都沒有,連這唯一的權利都要剝奪
!!真的很可惡!!
沒了這個,我真得就好像成了千古罪人
我是個不要小孩的無情人
小孩好像不是我生的一樣
我...好心痛!!
雖然,前夫有跟我談過想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但我卻看不見他的誠意
每回總是在喝醉時才跟我談這些
這叫人難以相信
這回居然跟我扯的可遠了
就是要我做個決定
不是給孩子一個完整得家
就是叫我放棄共同監護權
我試問他
請問?完整的家是我?還是別人?
請問?我回去做啥?
他回答的很籠統
先跟我說,你能做些什麼?
之後又告訴我照顧小孩...固家裡的事業
哈!!
但這對我來說又是什麼?
又是個幽靈人員,見不得人?
我何必自取其辱?
在他眼中我是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人
只是一個,孩子的媽而已.....
說到這....他又不想談ㄌ
就丟了一句話
明天會有人跟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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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了想
對於這樣的人
不必跟他說什麼
但是
我就像他們的眼中釘
揮之步去的害蟲
看了共同監護權文章
好像放棄會對我比較好
但換來的又會是我的無情
我的遺棄小孩字眼
人生又多劃了一道傷痕......
這樣說不定連孩子也見不到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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