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該轉左還是轉右 2011-09-01 18:17:24 #51F
 

既然踏入婚姻

作「離婚」這個決定前,真的必需好好想一想

不能只為自已快樂和不快樂

沒小孩,可以自已不爽就離

但有了小孩,就得把小孩的感受考慮進去

畢竟他們還小

父母是他們的一切,最愛的親人

怎能不顧他們的感受,什麼都不作、什麼都不試就直接放棄 ?

這已不是「愛不愛自已」的問題了

上次看「爸媽冏很大」有問一些已成人的單親孩子

父母離異,對他們身心影響很大…

即使最親的照顧者「媽媽」也不一定知道或發現

因為他們已經長大了 表達能力也夠了,所以能說出對自已的影響

幾乎都有受影響,所以不是沒有的!!

我們的孩子還小,不會表達不表示他們內心沒受創,不表示他們不懂

目前距離他們身心成熟階段至少十幾年

在這段求學路途…

會有無數的人問你的孩子,爸爸呢? 媽媽呢?

幸運的,碰到貴人或好的老師,能讓孩子放開心胸更加懂事

不幸的…就以自已單親為羞恥…導致整個個性大變,心態變的不健全

不是每個單親的照顧者真的有能力、也很細心注意到孩子內心這一塊

畢竟孩子有一半的時間是在學校,而不是和家人相處…

男人很多種,他們的思考模式和女人也不同

有的人會回頭,有的人不會

有的會再犯,有的不會

我也無法預知我的男人是哪一種…

所以別人問我在撐什麼?

我真的說不出來

因為他們不能了解我愛孩子的心

我不願意什麼都不努力就輕易的離婚

除非這男人堅決要走! 不然花時間協調是必需的

若緣份盡了…

那時、我絕對願意放手,接下來日子我不會愧對孩子!

因為我盡力了

同時我會告訴我的孩子,結婚後不要輕易放棄婚姻,作個負責任的父親

別讓自已的孩子和你一樣,年紀小小的要面對這樣的衝擊…

冰綠茶
冰綠茶 2011-09-01 22:46:26 #52F
 

如果背叛是一種勇氣,那麼接受背叛則需要一種更大的勇氣+1

匿名
心若不再 2011-09-02 04:33:02 #53F
 

所以別人問我在撐什麼?

我真的說不出來

因為他們不能了解我愛孩子的心

我不願意什麼都不努力就輕易的離婚

除非這男人堅決要走! 不然花時間協調是必需的

若緣份盡了…

那時、我絕對願意放手,接下來日子我不會愧對孩子!

因為我盡力了

同時我會告訴我的孩子,結婚後不要輕易放棄婚姻,作個負責任的父親

別讓自已的孩子和你一樣,年紀小小的要面對這樣的衝擊…

============================================

TO:該轉左還是轉右

我同意你的說法,對小孩的傷害真的很大,其實我家哥哥最可憐

因為他經歷兩次,第一次他才1歲2~3個月,當然我還在餵母奶

因為室友外遇,那時真的心頭很亂,對哥哥最慘忍的就是

強行斷母奶,雖然那時候他小,但他一定有感覺,媽媽對他很壞

所以這又發生,他已經懂事了還是很敏感,所以也很快地就發現

加上室友曾經跟他說過要去跟阿姨住...............唉!!

我真的很愛我的小孩~因此我才會願意,還在這泥沼中努力

希望我家室友會清醒。

事情曝光這兩星期來(因為跟X女伴分手狀態),她陪伴小孩子的時間

變多了,小孩超開心的。

雖然我倆問題還是存在,但看到小孩的笑容,我就有無比的滿足。

匿名
心若不再 2011-09-02 04:54:54 #54F
 

To:臭軒的媽咪

你說的"試離婚",我有想過,但卡在目前哥哥才剛上小一,DD剛上幼稚園

若我這樣做,一開始在談一人一個小孩,室友說要搬到進X女家附近,好讓她方便順便一起照顧小孩。

時間上我有點忘記,不知是不是在跟X女鬧翻後也有討論過兩個都給他,但室友就說要把小孩送回宜蘭,因為他無法照顧,那這樣不是孩時便宜了他,辛苦了我婆家的人。

其實婆家的人事情發生後,一面倒向我這邊,因為室友的說法和做法

他讓他們很不認同。

所以我婆婆也下重話,若離婚孫子沒了,兒子也可以不要。

雖然我知道他是不可能不理自己的兒子,不過也是替我"站聲"

讓我很感動。

跟婆家的關係自認一向良好,我現在每天都還是跟大姑通電話,

聊一下我的心境,大姑是個很明理的人,年紀大我五歲

(天啊X女都比她大....室友居然找一個...大我六歲的~唉)

所以溝通上比較可以通。

天很藍
萍心靜氣 2011-09-02 12:23:57 #55F
 

離婚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

心理會有影響

但在不和睦的家庭長大的小孩

心理就不會有創傷嗎?

任何一種決定

一定都會有一定影響

能做的只是如何讓傷害降到最低

重要的是

您一定要自己想要什麼

想做什麼

因為除非您是堅定的

您才有辦法保護小孩,引導小孩

圓夢天使
星月銀空 2011-09-02 15:45:17 #56F
 

外遇是違憲違法的..請不要放棄自己權益白白犧牲

只有維持社會秩序.不縱容..社會風氣才會變好

如果自己都無法保証了..何不放手一告..至少發個聲..減少社會其他受害者

爭 點: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對通姦、相姦者處以罪刑,是否違憲?

解 釋 文: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參照本院

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 。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

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

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性行為自

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

為,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

受保障。是性行為之自由,自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方與第三人間之性行為應為如何之限制,

以及違反此項限制,應否以罪刑相加,各國國情不同,應由立法機關衡酌

定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對於通姦者、相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

定,固對人民之性行為自由有所限制,惟此為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

生活秩序所必要。為免此項限制過嚴,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通

姦罪為告訴乃論,以及同條第二項經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對於

通姦罪附加訴追條件,此乃立法者就婚姻、家庭制度之維護與性行為自由

間所為價值判斷,並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之空間,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

原則之規定尚無違背。

"為了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

小孩會笨到連父母親的感情狀況是如何都看不出來嗎?

臭軒的媽咪
臭軒的媽咪 2011-09-02 17:03:28 #58F
 

to粗茶淡飯的妞爸

"為了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

小孩會笨到連父母親的感情狀況是如何都看不出來嗎?

==================================

孩子當然看得出來

只不過在沒有暴力的情況下,孩子們怕失去其中一位

為人母的會有所顧慮也是因為了解孩子的心

女人真的很辛苦,希望有些人不要常誤會女人把孩子當做籍口

也許有人是,有人不是

立場換過來看,做丈夫的容忍妻子的一些行為不也是因為孩子

希望版媽照自己的意思過下去,只不過很辛苦,那種痛,我了解

Lois Wu
Lois Wu 2011-09-02 18:27:50 #59F
 

媽咪 我跟我老公現在也很像室友

差別只是他還沒外遇

因為我恐嚇他說 只要他1.外遇2.動手

我就跟他離婚爭取小孩撫養權(雖然是這樣說 但我也不知如果真的會怎樣...因為他也很受不了的FU 會對我大吼大叫甚至搶東西推我 一直說跟我生活很痛苦>

Chanel(香奈兒)
Chanel(香奈兒) 2011-09-02 21:11:26 #60F
 

你一直都非常愛他,

所以才能一直忍下去。

因為是你離不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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