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離婚了,原因是因為前夫負債過多,讓我受不了,
兩願離婚的,孩子的監護權在我這裡,生活費也都是我在付,
前夫只有付"一點點"(五千不到)...
雖然是兩願離婚的,但他一直很不甘願,導致我跟他根本無法溝通,
所以我都不跟他說到話,只要他電話來我只給小孩聽...
前夫並不是很愛小孩,是他媽媽很疼,所以期間來幼稚園看過小孩
幾次(都是阿嬤和前夫一起),但每次來都不先告知,所以小孩的
情緒會受影響,為此也電話"吵"過很多次....
前幾天又說要帶小孩出去玩,叫我跟老師請假,我說不行請假,
前夫又開始不爽駡來駡去....
我家人都覺得前夫情緒不穩,而且總是藉機要跟我講話(因為我都
不接他電話),之前我生日還傳簡訊祝我生日快樂,
我覺得好煩喔!說實在的,離婚後的生活我很快樂自在,
我工作穩定,和小孩和娘家的人都相處得非常好,我很滿意現在的生
活,但....只是前夫的一些"小動作"都讓我整個情緒受到影響,
雖然說父子親情啦!但真的不想讓前夫與孩子有很大的牽扯,只是來
看孩子ok,但可以不要帶出去嗎?
我更怕過年時他要將孩子帶回去一個星期,難道沒方法可以避免嗎?
離婚前對孩子就不是很好,還曾經半夜要去叫小孩起床讓我打電話
叫警察...
為什麼離婚後還要繼續糾纏呢??真的好煩......
既然當初是兩願離婚,
怎麼沒有就"探視權"這部份協議好呢?!~
如果怕過年時擔心的部分發生,
最壞的打算就是拒絕他的要求.~
如果他堅持,
也許他會提告吧!~
那你可以"當初他曾經半夜要去叫小孩起床讓我打電話
叫警察"為由提出抗辯吧!~
畢竟法官都會以孩子的利益為考量.~
(原作者於 2011-07-28 19:01:38 重新編輯過)
http://www.children.org.tw/contact_qa.php?typeid=22
我可以禁止前夫來探視孩子嗎?
關於前夫探視權的行使,如果前夫的行為有不當,對未成年子女有害,監護權人有權利制止,拒絕探視。若前夫要求探視子女,建議可以事先請社會局或其他福利機構安排時間,指定前夫與子女會面之時間地點,由客觀公正之第三者在場監督。或雙方無法協商與子女會面或交往方式,導致您必須拒絕前夫探視子女,您的前夫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法院酌定與子女會面或交往方式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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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監護權之一方不遵守雙方對於探視的約定,甚至帶走小孩時,怎麼辦?
離婚後有探視權之一方將孩子帶離後就不願將孩子帶回,如果只是單純的基於疼愛小孩,捨不得離開小孩,則可透過溝通協調方式解決。如果只有探視權之一方帶離孩子後不願歸還,且對孩子有不利的行為,則有監護權之一方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或限制其探視權。若情況緊急可先透過警察村里長或親友互相通報協尋孩子的下落。
(原作者於 2011-07-28 19:04:04 重新編輯過)
你一直逃他會一直想追,這就是男人獵人的天性。
請反過來,以後他跟你聯絡,你開始抱怨生活費不夠,壓力很大,問他在做什麼工作?收入怎樣?可以多負擔一些,讓小孩過更好的生活嗎?
然後不段的重複,請他努力打拼,為了小孩,小孩也是他的責任阿!!!
就鬼打牆的,抱怨、問收入、要他多給錢、請他要有責任...
當然口氣要好,讓他有種吃悶虧的感覺,想吵又吵不起來,掛上電話滿是壓力.....
這樣他就會躲你遠遠的....
當初能"順利"簽協議書就是他一定要照他的意思寫,
他才要簽,所以原本探視權都寫好了,前夫又改了,
只好依他的要求寫....
覺得媽媽們說得沒錯,他就是你越理他,他好像就覺得
有機會,跟你說個兩句話也好...真煩....
至於小孩的學費那些....算了吧!之前會離就是因為他
在外欠債太多,我怕哪天他向地下錢莊借錢,所以我
趕快跟他離一離!
謝謝媽媽們說的方法,我會試試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