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也有這麼多人關注這個議題,希望早點公布實施啊~~,因為,就像人妻在進化說的,最快在今年七月公告實施,但是,我的預產期在六月,好想哭喔!! 不管有多少,有比沒有好吧!! 唉.....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489&Page=4381&Index=1
我有寫信至銓敘部,確定6/1當日之後生產的公保女性,可以請領兩個月的投保薪資
申請年限為生產後五年內,所以產後回公司或服務單位,再請人事單位向公保單位申請即可
因為需要投保單位蓋章,所以不是自己就可以跑去申請唷
再詳細的資料,可去銓敘部網站或台銀公保單位查詢 ^^
我7月底生小孩,可以適用 哈哈
台灣銀行網站 有詳述生育給付請領須知 保險權利義務
http://www.bot.com.tw/gessi/pages/default.aspx
一、請領資格
103年6月1日起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繳付公保保險費滿280日後分娩。
(二)繳付公保保險費滿181日後早產。
二、給付及計算標準
計算標準: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當月起,往前推算6個月保險俸(薪)額之平均數計算。
給付標準:被保險人符合生育給付請領條件者,給與2個月生育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