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的小孩依法可分遺產~不合理~
如果改成小三生的小孩,依法不可分得財產..
那我想應該不會有多少女人會替外遇男生小孩的...
希望法律可改一改....保障大老婆及大老婆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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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F媽媽
法官在這樣判下去的話
結婚制度也許日後會廢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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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呼籲大家 看看8F媽媽寫的
請不知情的人,別再誤會元配一家人了,他們真的很可憐!
這一切都夠了!夠了!
希望這話題可以刪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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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儘管我們再怎麼氣憤 現今的社會亂象
如果沒有更正面跟建設性意見的話 就請別再回應了 ~
我是挺元配的....畢竟元配是正大光明........全心全意付出......犧牲奉獻打理一切.........而小3呢???只不過是享受別人的江山...然後母憑子貴..整個拿走....真是4維一個也沒有.....還敢嗆正宮.......
要是我 婚前就先立契約:
滋為了證明我準女婿不是為了我女兒的家財或是為了"少奮鬥30年"而娶我女兒.........所以我決定我女兒名下的一切都屬於娘家所有(都是我給的阿)......所以娘家隨時有權可以收回所有.........
如果我女兒跟女婿離婚了........不管是不是有小3..........我寧可那些財產全數捐出去........
大家來聊聊如何保護正宮娘娘及正統太子跟公主吧......
不過我真不懂 小3都有能力自己敢未婚生小孩了......還要靠別人幫忙養....唉~~真是"敢"的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