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按情理法來說,每個孩子都有共同分遺產的權利,
但一樣的,按情理法來說,
有一半的財產,元配可以先分得,剩下二分之ㄧ,在與小孩均分不是嗎?
也許分完就是小孩200萬壓!
200萬不少了,也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能力給小孩200萬遺產。
更何況,
元配和元配的孩子,多拿一些作為丈夫父親外遇的精神補償不為過吧!
看完感想~~
1.鼓勵大家當小3....真愛無敵~~小3萬歲
2.要會忍耐ㄑ===待久就是會忍的人的(不代表是元配喔)
3.要記的生小孩...因為小孩是無辜的...不論對錯........
4.重點要跟對有錢人......打死不退..........(千萬不要放手)
5.以上皆是........
6.要會運用自如 見招拆招.....都學會的話 就出運了....
最後還要委屈~~"萬般都是命...半點不由人"
~~哀~~只見新人笑...不見舊愛哭~~~
雖然已有原配家屬說原配未脫產了,但假如原配脫產是真的......
(抱歉~請先容我假設)
私生子女是既定事實的話,爭遺產.........合法
那財產移轉也是既定事實的話,表示之前法律也認可呀!那也就是合法囉!
那麼,二者同樣都合法,但也同樣都有道德瑕疵,
小三可以「合法」為小孩爭遺產,
為何不能接受原配「合法」脫產?「老公」名下就只有那點錢嘛~嘿.....
法律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利用者出於私慾,就反成傷人工具了。
作者:Mickey 參觀網站
時間:2011-05-11 17:08
26
真的很不可取的行為,給她孩子最差的教育。
。。。。。。。。。。。。。。。。。。。。。。。
唉~有了侯當開路先鋒
還有資深老三的金科玉律:
”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其他老三們會更有恃無恐的
元配們還是多為自己打算吧
只能自求多福了
小三生的小孩依法可分遺產~不合理~
如果改成小三生的小孩,依法不可分得財產..
那我想應該不會有多少女人會替外遇男生小孩的...
希望法律可改一改....保障大老婆及大老婆的小孩
+1
所以綜合古今中外的故事 這是鼓勵~~
1.先要少"奮鬥30年"才有資格說~~真愛無敵........
現在小3除了有狐狸的血統之外......一定還有獲得"小強"的真傳
總結~~狐狸+小強=小3的進化版~~打死不退.........
唉~~~難怪"不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