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核心的問題是“離婚法“!像美國離婚財產平分,多數男方還要持續付贍養費,大老婆就會甘心早早離婚,各自追求所愛,不需要長年隱忍造成畸形的家庭模式與氣氛,已婚男性外遇前也會三思,因為代價很大。
如果老公心已不在家裡不在自己身上,那就分手吧!給他給小三生路,但也要他們付出代價,這不是比較公平嗎?
有夠誇張、太令人憤怒了!!
我相信這個貪婪的小三有一天會有報應的!!
自以為裝弱者就會有人同情嗎?
"余澔雯說自己願意配合調解,盼郭妻一方也能好好三思。"
真希望我看不懂這行字在寫甚麼!!
看了只會讓人氣到頭髮都豎起來!!
她以為她是誰阿? 太得寸進尺了!!
到底是誰要好好想一想!
破壞人家家庭長達10年都不會愧疚嗎?
真想看她的心是黑色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