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會計
要算薪水
有一個同事
4/2曠職
4/3星期日休假
4/4兒童節休假
4/5清明節休假
4/6曠職
4/7上班
4/8早上曠職半天
4/9上班
老闆要我只能給4/7+4/8半天+4/9的薪水
(所謂曠職就是無故搞失蹤,沒請假)
我知道我同事一定會很不高興
我掙扎了好幾天都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講,搞到自己壓力也好大
因為我知道他一定會因此而不幹的
終於在今天早上算好薪水,也跟他講清楚算法
果然不出我所料
我同事決定辭職不幹了
我現在心情好沉重喔!4年多的同事要離開了
同時也擔心那他的工作誰接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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