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說小孩子成年了,他到郵局去詢問(也許只是單純想要開個戶頭讓打工錢匯進去),櫃員會告訴他,你本來就有一個帳戶了,哇而且裡面好多錢--原來是爸媽偷偷存的。
當然他也有權利補發存摺,包括他也有權利去更換印鑑,所以不管你留了多麼複雜的印鑑,如果那筆錢不想給孩子,在他成年之前記得拿回來。
離婚以後就更麻煩,有一名媽媽一直使用孩子的存摺來存款,離婚以後監護權屬於爸爸,某天爸爸要幫小孩開戶,發現前妻有錢存在小孩的名下耶,太幸運了...。
天ㄚ,我的遭遇居然與你一模一樣,不過我們家的錢很吃緊,沒法做基金投資,所以一到過年要包紅包,就成為很大的負擔,所以小孩收到的紅包,也是要轉包出去,根本就所剩無幾,所以小姑提議要把紅包拿去開戶,我的心情很不悅,但也無法說什麼,但因開戶要父母去開,我遲遲未開,她們就索性把錢全部收起來,表示要先代收,等我開完戶後,才又把錢存進戶頭,但隨即又把存褶印章全收走,像是怕我把錢A走,我的小孩也受到她們的影響,把紅包錢當作是自己賺來的錢,深怕被父母拿走,而與我爭執,沒法體諒父母賺錢不易的辛苦,當然如果生活可以過得去,幫小孩存錢當然不是難事,我很不希望小孩這麼小,就學會認為錢是自己的,沒法與這個共同的家庭分擔,與父母金錢劃分清楚,養成小孩勢利現實的想法,而作為父母的為小孩付出,就是理所當然,而應該是要小孩知道如何互相來維護家庭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