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媽加油!!!
提起精神 一定有辦法要回孩子!
我自己是從小被舅舅跟前前舅媽收養
因為以前媽媽覺得再要回孩子(我)太麻煩
加上前前舅媽已改嫁 找不到人 就一直放著不管
一直到前2~3年~我找到前前舅媽才讓自己是我媽的孩子
過程再辛苦一定有辦法要回孩子!
一定要加油
版媽兒子雖有生父,但未經生父認領,生父對於出養之事,並無同意權
版媽單方面同意出養,且已在法庭當面向法官表示
收養並經社會團體訪視認可
想要提起「確認收養不存在」之訴,被駁回機率極大
建議可試著從「宣告終止收養」方面進行
參考民法第1081條
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
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
二、遺棄他方。
三、因故意犯罪,受二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
四、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
之。
版媽所言對方兒子有拿菸給BABY抽煙的事情,就可以符合第四項
建議版媽從對方不適合教養小孩方面蒐集證據
並找律師好好研究
此外也請版媽有穩定合法,不會妨害名聲的工作,依法院慣例,如果媽媽是特種行業的,不容易獲得小孩監護權
請注意!因為宣告終止收養,並不代表監護權就歸生母
宣告終止收養和小孩監護權歸屬是兩件事
所以你必須提供小孩穩定的成長環境
荒野女巫:
養父母除了要提出三項財力證明
還要有良民證.....就是不可以有前科紀錄
試養期兒福的社工真的會常來家裡看
(連幫孩子洗澡的浴室都要看清楚是哪一間)
過了六個月
收養程序完成就不會來家裡看
不過還是有辦親子活動
最少一年都有一次聚餐
(這些都是自由參加不強迫,而且費用都比一般行情便宜)
聚會時社工會趁機問問孩子最近狀況
所以為了讓社工安心
我們一年最少都會參加一次
去年是在夢時代饌巴黎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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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問版媽.....請妳別介意
我看起來是妳跟保母夫妻聯合起來騙法官
妳在法庭說得不是真心話
而且騙法官妳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誰.....對嗎?
如果是這樣
妳也犯罪了
主動去自首吧?
對 我覺得有事坦白對法官說 也許以前不懂事 但是妳長大了 萬一...最壞的打算小孩也許先不能跟妳在一起 但是他們也沒資格
但是以後妳一定能跟兒子在一起 懂我的意思嗎?
我看他們不是好的養父母 感覺層次很低
媽媽
妳忘了還有一樣東西可以證明你是小孩的媽媽就是DNA啊!妳可以去驗啊這樣你可以證明你就是孩子的媽媽啊這是不可以騙人的. 妳跟保母說我們可以法院打起精神就可以要回妳的孩子了
祝你加油DNA的結果果是騙不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