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
那小男孩一直哭
找媽媽爸爸
那層樓是童裝樓
有試玩玩具的那區
那孩子一直哭
本來想帶那孩子去找服務台的
旁邊賣拼圖的小姐說她幫我打給服務台廣播就好
我們在麗x房前等
還沒沒廣播
那對夫妻就出現了
爸爸先出現
在來就媽媽
媽媽怒氣沖沖的就衝過來
先很用力的拉孩子的手
在怒罵他
在來就給他一耳光......
我在一旁我就忍不住好言相勸
勸那媽媽別動手
孩子嚇到了
那媽媽還意識我是為了給孩子一個教訓
(但也不用在公眾場所打"耳光"吧?)
我不是認為不能教訓孩子
要打可以
回家或回車上在k
不要大庭廣眾的動手
或許妳難過妳也傷心也怕孩子走失
但是
動手打耳光就是件不對的事
打給誰看?
二個大人看不住一個小孩嗎?
(那小男孩約小一以下的年紀約中大班)
我一個人帶二個孩子(三歲三個月+小一)
我都不會顧到不見了
您怎麼還好意思打孩子呢?...............
P.S
也許那小男生很皮很愛亂跑
但既然孩子這樣
夫妻二個出門在外就要多用心顧好他
而不是一出事著急外
還加個一耳光
孩子怕父母不見都哭的半死了
還被媽媽一耳光子揮下去
這樣的管教就算在有理由
也成不對的行為了.....
再怎麼著急 也不該打小孩更何況是打耳光~
小孩亂跑,自己已經哭泣找爸媽了~ 難道對小孩而言不是教訓了嗎?
父母親怎麼不先把小孩擁抱一下呢?
太奇怪了,難道爸媽都沒責任嗎?
2個大人顧一個小孩搞丟了,到底是誰的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