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個朋友去聽演講是說
一年級一個禮拜是給10元零用錢
二年級一個禮拜是給20元零用錢
依此類推..
我家沒有啦
姐姐三年級了
我曾說要一禮拜給她10元
但不是她忘了就是我忘了
沒認真再實行
她們還是有些零用錢
從阿公,阿媽 ,爸爸那零零散散收集的
存在撲滿裡
我自己的小孩5歲
平常在家中我們有幫Prince集點的習慣
於是跟Prince約定好
每存到一百點就可以換一張一百塊
當然,你可選擇存起來
也可以選擇花掉
但是這兩種是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存起來的話,就會一百,兩百,三百,越來越多
如果要買都西,也是可以
但是要管理好自己的金錢
買的東西必須自己付錢
或者可以設定一項想買的東西,然後慢慢存
這樣的目的是要訓練孩子對金錢的使用方法
以及金錢觀,還有獨立性,自主性
比方說:Prince可能口渴了,我會載他到7-11
然後讓他下車自己進去買
自己挑選,自己付錢,應該給多少錢,要找多少錢
還有計畫要買的東西,還要多少才夠...等等
另外,我給孩子自已賺點(賺錢)的目的
要讓他了解體會父母親賺錢的辛苦^^
我從兒子拿得動掃帚和拖把.折衣服...家事後,都會給他一些零用錢~
連壓歲錢都給他自己保管,他可以選擇存起來或是買東西...(吃的.用的.文具)
因為從小就培養他如何使用金錢,所以上大班的他決定用自己的錢來支付珠心算的學費~
小一生已經懂得計算與利用金錢了,應該讓要固定給些零用錢,讓孩子懂得如何支配金錢!
還有...現在的小孩命太好,什麼家事都不會做,零用錢也是讓孩子們動手做家事的動力~
(我們越早讓孩子知道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他就越不可能當啃老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