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至今,小產後肚皮一直沒下文.
婆婆今天突然跟我說,他朋友的朋友女兒,因奉子成婚(小爸爸小媽媽-偷長禁果)
因個性不合離婚了,聽說兩人都還在唸書,小孩歸媽媽養!
但小媽媽還在唸書,根本無經濟能力能扶養小孩!
婆婆就想問看看我的意見如何,說小孩很可愛,快滿一歲很乖的!
這時如果領養回來,還不太會認人.
表示認養小孩能帶子(本人不信這樣的說法,我也收大伯的兒子當乾兒子.過了快三年依然沒消息!)
1.如果真的要領養小孩,我會詢問正確管道來領養!
2.個人認為,敢作敢當,自己要對小孩負責,而不是生下來,養不起才要送人,根本沒盡道作父母親的責任!
3.如果我收了他第一個小孩,會不會過沒多久又生了一堆小孩要送人?這樣我會不會是在害她?
請各位給我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