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保可以續保而且由政府負擔保費,健保則全部自行負擔。
2.年終獎金是計算上一年度看你上班幾個月,例如年終發2個月,然後月薪30000,而96年度你上班11個月的話,就是30000*2*11/12
過來人身份簡述
1.勞健保可以續保
勞健保費用可以選擇遞延三年繳納或是按月攤繳,費用和現在薪資扣繳的金額一樣
遞延三年是:ex:97年2月份的勞健保費用,繳費期限為100年2月28日
按月攤繳的期限一樣是三年,只是每個月會寄單子給你,只要在三年內繳清就可以了
2.年終
明年的過年是2月份,而一般公司的年終都是過年那個月發放
領不領得到真的要看公司!
如果要保險一點就多等一個月再請育嬰假,反正2月份只有29天,再加上年加上年假5天,及週休二日還有一個228,實際上班日才17天,還可以保有年終及月薪,何樂而不為!
除非你們公司的年終都固定是1月份發放,或是有契約保護年薪***或註明年終***否則公司大都閉眼跳過吧!
硬要爭取也許會影響你的復職之路!
給你參考
謝謝上面兩位媽媽的回答^^
如果不小心後來不到三年就不想再回去做了
那請問保勞是算到辦離職時 or 留職停薪時?????
(原作者於 2007-10-16 07:16:49 重新編輯過)
剛剛到你家看一下妹妹的年紀
明年1月份妹妹滿一歲
若3月份才請育嬰假的話
最多可以請到99年1月份妹妹滿三歲
除非這段期間媽媽又生老二,可以延長到老二2足歲止
而勞健保中止日是到你育嬰假期滿那天終止
育嬰假期間仍有勞健保
生老二一樣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媽咪們...那請問一下
我96.9.1生產,96.9.3開始請產假
但是我們銀行被併購
於96.9.21交割予新公司 (外商銀行)
因我的媽媽最近說沒去幫我帶小孩了
我跟先生評估一下薪資..收支
決定先在家帶小孩
想跟公司請二年的育嬰假,公司可以不准嗎?
如果公司不准,那像我這樣的情形
應該沒有資格要求遣散費吧!
據我所知不能不準,
規定是有請育嬰假的權利的,如果不準,應該可以去勞工局or勞委會之類單位申訴
to 肉餅媽
當初離職時有講好一定可以回原單位嗎?
如果原單位沒有職缺,可以要求資遣嗎?
我覺得我們公司應該沒那麼好講話就是了~~一定是給你個職位,不喜歡or做不來拉倒…何況我離開那麼久才回去 說不定會故意給我很難or 很操的公司逼我走... 就是猜想得這樣,所以才想,這幾年勞保能留著我就很偷笑了
若如果這幾年公司有資遣人的計畫,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報名?
別忽視自己的權益
依我的例子來說
就"留職停薪",以字面解釋:保留職務停止薪水!
而勞工局告訴我,保留職務是保留原職缺原職務,公司要在你請假期間找"聘用人員代理"
我的位置,公司找了個正職人員來代,我才請一年半要復職就告訴我,無法原職缺復職,給了一個不相關的職缺告訴我要不要拉倒
我不服,力爭到底,我明白地告訴公司:要就是原職務原職缺,不然就給遣散費!
公司還說我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現在公司看我強硬的態度,主管不想茲事,上簽總經理,由他來定奪
要寫留停申請書前是沒有這些前題的
公司的資遣計劃要看公司囉
(原作者於 2007-10-16 14:59:1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