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一個好消息了,雖然我已經用不上~ XD
不過就算我用的上,我也不會因為能請育嬰假而多生一個小孩
畢竟,花錢都是上學後,越後面越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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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012078
搶救生育率,政府祭育嬰留停與高額津貼。勞動部今(5)日表示,立法院已完成《就業保險法》及《性別平等法》修正草案之立法,有三歲以下小孩父母可同時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可同時領六個月津貼,若雙親請好請滿,總計可領逾43.9萬津貼。
原本規定是,有三歲以下小孩之父母,雖然都可以請二年育嬰留停,但父母必須錯開請。修法後,父母將可以同時請育嬰留停,最長可以同時請二年,其中半年還可領津貼,由原本每月領投保薪資六成提高至八成。給錢給假,就是要鼓勵生育。
若以目前勞保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可月領3萬6,640元育嬰留停津貼,最長可領到六個月,等於雙親同時請好請滿,可領到總計43萬9,680元的育嬰留停津貼。
此外,原本請育嬰留停必須一次請六個月,這波法規修正後,亦已放寬為父母可以「30天以上、不滿6個月」方式請育嬰假,但以兩次為限,且須於10天前告知雇主。
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員工請育嬰假,對企業最大考驗就是人力調度,因此若請育嬰假期間切得太零碎,雇主很難找人來頂替其工作,因此才會限定若育嬰假「30天以上、不滿6個月」,須先事先告知雇主,且僅限兩次。
官員表示,這波為鼓勵生育的修法,增加的津貼由政府負擔,未增加雇主負擔,惟雇主的責任就是要給假。當勞工申請育嬰留停,雇主都不得拒絕,否則可開罰2萬至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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