姍姍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提供下列回應讓您參考:
(一)0-2歲育兒津貼的請領現在已經沒有就業限制囉,只要最近一年夫妻或實際照顧者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且幼兒未經公費收容安置,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也沒有領取該名幼兒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就可以到戶籍地公所申請。也就是說,投保勞、健保不影響請領的資格唷!
(二)勞保生育給付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分屬勞工保險與勞工就業保險的給付內容,符合給付申請資格便可請領,是沒有衝突的。
(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請領,需申請人向公司請育嬰留職停薪假期間才可領取,所以如果您先申請了育嬰留職停薪假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而六個月後先生沒有工作,因為先生沒有雇主可以請育嬰留職停薪假,也就不能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了。
如果有補助申請資訊的問題,歡迎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