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今天有看到這則新聞嗎?這位爸爸到底是不是人啊!!!!!!畜生不如
判決指出,這名從事裝潢的父親,2019年4月17日以參加嘉義廟會活動、需要14歲讀國二的長女照顧3歲么子名義,要妻子替女兒向學校請假,便帶著長女與老么回嘉義縣老家;但當晚10點多,他與女兒躺同一張床時,隔著褲檔用生殖器磨蹭女兒下體,再用跳蛋性侵。
父親帶著長女回到高雄鹽埕區住處後,同月21日中午12點多,當女兒在房間午睡之際,他竟闖入強吻、脫去衣褲性侵約10分鐘。
女兒遭兩度性侵,同月27日晚間外出與兩名女同學聊天,傾訴被父親性侵,當下情緒激動且難過,2人建議報警,但她不敢,於是周一陪同向學校輔導老師求助,才報案讓事情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