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想一想,版媽離職也是不錯。小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
可以的話私訊我公司名稱,我介紹身邊的二度就業媽媽去應徵。^^"
她小孩已經小五了。從小孩小三開始就想找工作到現在。
想找週休二日朝九晚五的工作就好,月薪24K以上。
以前做過行政,會計,研究助理。
在我看來老闆計算著,如果我不回去剛好省了發一份薪水,但如果我回去則之後可取代資深員工,畢竟資深員工不好相處,我因已經相處三年,也懂得如何應付,工作也熟手,聽說之前這個位置流動率超高,應徵了好幾個20歲-30歲年輕人,先別說工作能力,就連基本的應對進退和工作倫理都嚴重脫軌.所以公司對現在年輕人的工作態度都不敢恭維~也可能當時剛好找的年輕人都是不適任,我是覺的不能一偏概全~
剛剛看到新聞
"司法院大法官於23日下午4時公布軍公教年改釋憲3案結果,在3份解釋文中,大法官宣告大部分的條文均合憲,但對於法律規定,軍公教人員領取退休俸時,若再就任私立大學專任教師或私立學校職務,而且每月支領薪資總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須停止領取退休俸,大法官認為違反《憲法》保障平等權規定,宣告此項規定立即失效。"
想到你說的"超過33140,會停俸。" 是不是也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