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用簽吧
我的想法是 只要兒女有共識不急救
像我娘家 手足都有共識了
我覺得父母該簽的是遺囑
就是說 遺產只留給在世的另一半 不要給兒女
作為養老金
多年攜手過來的夫妻 死後全數給另一半也合理
除非是沒了另一半 遺產再給兒女均分
但這很難 就算有寫遺囑 兒女還是有特留分
只是想到老人失去另一半已經不容易了
還要跟兒女搶食剩餘的養老金
我很悲觀也現實 覺得金錢才是最好的送終者
畢竟兒女有他們要過的生活 以及花費的金錢啊
而老人最後的僕人是金錢
出入接送看是坐計程車或啥的 不必依靠小孩請假來載
打掃家裡 手腳不再靈活 但金錢可以請人打掃
不必等小孩幫忙收拾 或是要忍耐住髒髒屋
還可以叫UBER EAT
食衣住行 當我們老到手腳無法達成我們要的狀況時
那時像嬰兒一樣 但我們沒有媽媽照顧我們
至少有錢可以請人辦到
請保姆 請管家
覺得都比等子女有空 等子女幫忙來的好
現在就是大家有"不救"的觀念,
老實說,我(護理師)跟先生(救護人員)路上看到有人沒呼吸心跳,
我們都只幫忙打119。
就怕好心做壞事。
在醫院以外,CPR只敢幫親人做。
我倒是覺得想活的人要在脖子上掛個"請救我"~@@
不然有點冤枉。
另一半死後遺產分配這個我還沒想好
我姊早死,姊夫笑呵呵拿著我姊保險金和我媽給的私房財
人一死馬上相親馬上成
我姊死前還在可憐擔心她老公剩下一人怎麼辦
我想很久
死後沒花到的錢是要給另一半再娶
還是留給親生小孩
就我所知
病主法除了家屬救不救有關外,還有退場優勢
以我婆婆為例,發病時,醫師判斷動刀有七成勝算
我們接受醫師建議開刀,結果成為那三成失敗的病例
她成了植物人,躺病床已經四年,沒有尊嚴
要解脫,只能看上天的意思
醫師判斷,她因為年輕身體好,估計再5-10年
。
如果她簽署過病主法,那麼現在就可以啟動退場
不加工維生,不用鼻餵管,而是用自主吞嚥餵食
在讓身體自然停止運作,結束這些管子圍繞的人生
。
想像,自己的親人在病床
醫師說七成成功機率,不拼嗎?
我先生說,若時間重來,他還是會賭
每次探訪婆婆,見她躺在床上如此痛苦
先生常常感到哀傷,還有深深的自責
我不想讓親愛的家人面對同樣的掙扎,太痛苦了
這是我們毅然決然去簽署的緣由
跟大家分享
對耶
妳說的也是另一個想法跟情況
而我看到的都是成年子女來討來要
然後父母真的需要時 一個一個不見蛋
而我的父母跟公婆雙方健在 現在可以互相扶持
若另一個掛掉 錢能好好照顧他們 代替他們年邁的手腳
宅配買菜 打掃家裡
想要啥就去買 不用開口等人家給
我想以後應該有個職業是"陪伴"
當老人家需要看醫生時 有陪伴時薪過來攙扶
我沒那麼偉大 嘴巴說的好聽說 "這些我通通幫我父母做到"
我做不到的 我希望他們能為自己做到
不要等 不要乞求
自己做得到
可能我長期是家庭主婦 老公本來就是主要經濟來源
我們夫妻感情不錯
然後我的小孩成年了 畢業了也出社會 養成貪圖伸手拿錢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死後錢全部給他 我覺得OK(本來就他賺的)
本來他就比小孩更有資格拿錢
所以我若比他早死 他立馬娶一個 我是沒意見
娶到一個真心與他相伴的 我會替他開心
不要因為怕寂寞怕孤單 隨便找一個
年紀有了 感情上/金錢上 還擔得起摔嗎??
我們有談過死後問題
我說我若早走 你千萬別怕寂寞而被人威脅
做奴做婢 只求對方別冷落
所以啊 我得努力保養身體
照顧他/陪伴他到最後一刻
而我很有自信 孤獨也活得下去
有次我朋友看我面相 她說我下巴尖尖 以後會是孤單老人喔
我跟她說有可能
因為我不跟兒媳同住 活得又比老伴久(假設)
也不愛多餘的人際關係
什麼中秋烤肉 生日聚會
我都不參加的
我甚至連告別式都不去了
活得很邊緣人
因為我想要的人際關係是"真心"
而不是形式 或是表面功夫--表面禮數
所以孤獨是常態 但我有另一番喜樂
不需要從人際關係那兒得來的
更不需要"禮尚往來"
我也想問
假設妳婆婆在手術前簽好了
然後遇到說手術有七成成功機率
結果是那三成植物人
這個時候 因為有簽署過的她 就可以不必插管了嗎?
我的意思是
只要簽署過 不管發生啥狀況 都是可以不插管的嗎?
這很心動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