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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差不多要簽字了。打算讓這件事很簡單。不要有太多變化。
1.晚上還是會去接兩個孩子,一起吃飯後再離開。如遇到先生(前夫)就盡量不要說話, 他本來話就少。應該還好。
2.不想拿甚麼錢。自己有工作。還能養活自己。只希望孩子生活與課業不要受影響。
有甚麼要注意的嗎? 接下來可能會有很多自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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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提醒
沒有要帶小孩走, 只有我自己搬走。但小孩有些補習與家教, 先生那邊不是很同意, 主要都是我安排。會希望這部分繼續. 也跟先生均分1/2教育費。
我是可以過窮日子, 何況薪水還可以。
應該會跟先生協調請他八點以後再回來。
稍微算一下也許一年要30萬(兩個補習家教)還可接受?
其它不知有啥可以要錢? 房子車子都不想要 也都是先生買的。
孩子們跟爸爸住 保持原狀 爸爸負責早上載去 不會吃苦的
我是負責晚上載回 等家教 或送補習 也是保持原狀
要伙食費有點怪
晚上我去煮或是買 都有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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