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爛的咖⋯
如果離婚了,還要住在這種咖家,那就根本不可能會分得乾淨。
就如同其他人的看法,怎麼可能讓妳一直住下去?
妳家人早晚會知道妳離婚了,如果關係這麼差,以後應該也不會想靠家人,
那就真的要有做單親+完全靠自己的打算了。
這幾天想的多了,自己沒能力搬出去,娘家感情不佳,有總人生挺失敗的感覺,不過內心已知道要簽,現在就是把事情處理的圓滿一點。
謝謝大家給的建議
人生嘛,有什麼過不去的,過不去的永遠是自己的內心
離婚當然可以,但要一個真正的理由
那種什麼欠債的鬼話我才不相信
用這種理由什麼假離婚我又不是呆子,雖然版媽也想離婚但這種覺得自己很呆的理由我不接受
弄得老公好像一副很偉大
錯~~離婚就是離婚,該給的一概不能少
沒有假離婚這回事。離婚就離婚了。
房子無條件給你住?好傻好天真,房屋所有權人是他媽又是是他,哪來權利?嘴巴講一講就當真?
版媽要簽,先把條件立下來。小孩監護權。每個月要付多少扶養費。
最重要的,離婚的補償金,管他現在手上沒有有錢,都要他簽出來。不要開太低。記得告訴他,這只是走一種形式,無條件簽字你就傻了。
加油,
想清楚過自己的生活吧,會辛苦一點但是總比一直牽扯著好,
相信你會跟你的孩子過的好的~
是我就會搬離,薪水只有2W5,建議可以再找找其他收入好點的工作,
也可以去戶籍縣市的戶政或社會局問問單親補助,
這種男人很沒肩膀,離婚建議斷乾淨,以後自己過的好一點才對得起自己...
謊話連篇的爛咖
每個謊言都把自己講得很偉大,明明就是外面有女人,把自己講得好像聖人要拯救弱小一樣,明明就是在外面惹上大麻煩又不想付贍養費和撫養費,還說得要救妻救子般
這樣的男人,版媽千萬不要再把他撿回來了,離婚了就趕快離開,贍養費和撫養費一定都要要到,婆婆的房子不是長久之計,就算只能租一間套房,也要趕快自立,孩子一定要帶在身邊,讓孩子跟著這樣的男人,是禍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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