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辦個你自己的自然人憑証就看得到了。
既然你們是談好的,那請先生付所有的家用支出,額外再給你零用錢才恰當,
目前的狀況開口要知道先生的薪資這條路顯然旦不可行的,
山不轉路轉,不需要執著在薪資上,
重點是不夠的支出不該由你的存款來貼,換作是我早就針對這點起來跳了,
沒道理叫一個沒有收入的人來補貼家用,聰明一點記得要告訴先生這些不夠部份是你去跟娘家的親人支借出來的,
也記得跟娘家親人講好。
請列出家用開支,告訴先生每個月的開支就是這樣,你個人完全沒有收入,甭說有存私房錢這回事,家用都不夠哪來私房錢?
大不了你出去上班賺錢,支出一半的薪水做家用,其他不夠部份請他自己想辦法,不要自己一直佔你便宜又覺得你做得不夠。
雖然民法規定 夫妻針對財產有互負報告之義務
但我就是那個不知道老公收入多少的人妻
因為自己有收入 老公給的家用也都夠 故不會為錢吵架
我的理念是 自己賺的錢才是自己的 別人的錢都只是施捨
但若是先生要求下成為家庭主婦者 就有絕對的權利要求知道先生的財務狀況
先生不給足夠家用的原因 已無須討論
工作賺錢去 才是目前解決你困境的方法
去上班吧。 我家孩子很小就上小幼班 1.5歲就可以上學
足兩歲上幼班。趕快去賺錢。
可以修理自己老公。用力修理。但不要不給婆家人面子或跟他們有衝突
老公可以打罵 批評。但處理婆家 絕對是大忌。即使這男人挺妳一時也不會長久。
去上班吧。 我家孩子很小就上小幼班 1.5歲就可以上學
足兩歲上幼班。趕快去賺錢。
可以修理自己老公。用力修理。但不要不給婆家人面子或跟他們有衝突
老公可以打罵 批評。但處理婆家 絕對是大忌。即使這男人挺妳一時也不會長久。
如果真的氣不過。那就順勢離婚。彼此都解脫。 你們的生活方式。顯然彼此都很不滿意
版媽 找個適當的時間
心平氣和好好跟另一半談談
小孩滿2歲 帶起來應該比較不累
請人帶不划算
版媽可以兼差做網拍、或假日去擺攤、或晚上兼聯
賺自己的零用錢 ^^
我也是全職媽媽 老公的薪水歸我管
我老公薪水 大部份都存到銀行
偶爾 我會出清小東西 這個月再出清1或2樣
也可以賺3000元
我家的日用品 大部份都用不用錢 < 全部都我去換回來 >
平均每個月都有幾仟元入帳
雖然 錢不多 但很有成就感
版媽也可以靠自己賺錢
加油唷
謝謝大家回覆 先生堅持我或他其中一人顧小寶至4歲上中班 我會生氣,是先生愈來愈小氣,話總説得好聽卻做不到,如:存錢是為了我們的未來,但買保險只買他一人。
婚姻啊婚姻發表於2017-07-27 11:27:44在第39樓那給他顧吧,如果他離職了你還沒找到工作就一起喝西北風吧...
不管怎樣我建議你還是乖乖的自己工作有收入,他要堅持就讓他堅持吧,
不然他老大不爽就嗆你離婚...這誰受的了阿...
女人要經濟獨立這我覺得很重要,你的視野開闊了,經濟獨立了男人還怕你想離開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