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也會防堵別人來收割(別的女人介入...萬一伴侶不在 重新嫁娶很正常)
不管誰再娶再嫁都好 孩子的權益 我們夫妻有共識不會讓他們受影響。
等孩子成年 看情況我再各過幾戶給兩個孩子 我跟孩子聯名登記 給他們用
要賣要我同意 也是給孩子基本保障 我對別人兒子(我先生)從不在我規劃裡。
可以跟他可以談情 談錢免談 雖然錢是他賺的 但我是實質受益者,可以回饋關懷無法讓利。
他最欣賞我這點 看錢很重。很難被騙,專門騙他。
9F的開心媽,果然有研究
其實妳也不是看錢看很重,講白點,妳只是惟護自己權益⋯跟我ㄧ樣⋯
當初我想辦分開財產制,被我家人阻止,覺得我這樣不尊重對方⋯後來我要求簽婚前協議,也被我家人阻止,但我還是照做,簽的內容,就類似財產分開,小孩撫養,教育等等,簽完後,我還特意約3個律師看內容,確認協議有效,我才結婚,我想很多男人會賭爛我這樣做,但是我挑明了,願意再簽,絕不勉強,我們當朋友也很好,我也不是ㄧ定要結婚的女人⋯
但是夫妻不是只能有一間"自用"嗎?
"夫與妻的父母任一人入戶籍即可辦自用"-->但長輩自己也有房子了 還可以這樣嗎?
但是夫妻不是只能有一間"自用"嗎? 沒錯。夫妻只能擇一
直屬長輩 其中一個代表。也是兩位直屬當一戶。
成年子女可以分開計算
還有要小心 自己住那邊最好戶籍在那裡
有心人會利用屋主不住這邊 故意拿不明本票向法院申請支付
人不在戶籍。未在時間內提出異議。 可能房子已被查封拍賣 改朝換代都不知道
之前新聞連續有提到。於是我又把我的戶籍改回居住地。
夫妻可以分開哦~我家有2間房,
我和先生戶籍是分開的,所以2間房子都可辦自用住宅。
長輩若自己有房,也只要其中一人或成年子女設籍即可,
另一位可以遷戶籍到其他房子,除非長輩也有多間房子,
那只好選地價高的那間設籍較划算,
只是要去戶政事務所比較麻煩,身份證也要換,
要在每年9月21日之前提出申請,
審核通過隔年就適用自用住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