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經提出通報,
就要有其他的有力書面文件才能改變行政處理方式,
建議你去找有聽力測驗設備的大醫院,
最好是區域醫院以上的等級,
找耳鼻喉科醫師寫張診斷書,
載明你兒子的聽損程度不影響在校學習,
可以在家長同意之下在校免戴助聽器,
把這張診斷書交給特教老師,
方便老師做行政通報,
應該就可以不用戴助聽器了。
另外,小朋友的聽損程度也許沒有你想像的多,
我女兒幼年時因為中耳炎鼓膜受損,
低年級時做過聽力檢查,確實聽力明顯受損,
可是高年級再去檢查時,聽損卻消失了,聽力跟正常人無異,
可能是因為正值生長期,細胞復原力強,鼓膜也復原了,
建議你去找醫生重新檢查看看,
不管是否完全復原,只要父母認為聽損程度不影響學習,
醫生應該都會願意幫忙開證明書,
開證明書可能要一些費用。
我有跟特教提過,權威名醫不認為他必須戴,助聽器廠商也是這樣說
但是特教老師都聽不進去,說以後我們會後悔
真不知道要後悔什麼?有問題再戴助聽器很過份嗎?
一方面又要尊重老師經驗、一方面又不想強逼孩子的生活學習
我真的很難做,也不想為難老師的行政程序,是不是家長、小孩沒有照辦,教育局會怪罪特教老師?
每次開IEP會議我就是壓力大,教育局的特教組到底是怎麼做事的啊?
我前面已經說了,
公務機關有公務機關的做事方式,
口說無憑,教育局要的就是書面文件,
比較保險的方式就是請醫生出具證明書,
多要一兩份備用,一份給特教組,一份給導師,
這樣子他們比較好辦事,方便他們寫書面報告,
還是不放心的話,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縣市教育局的特教組詢問,
看到底還需要補甚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