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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未成年性行為(或未成年懷孕)的媽咪請進....關於廢除刑法227條

polly的mama
polly的mama 2015-11-09 15:00:09 版主 2169

經歷過的媽咪

願意聊聊當年發生的事嗎?

--------------關於廢除刑法227條還在燒....看了雙方理由....讓我覺得還是讓經歷過的人說話才有參考價值

所以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曾經歷過的媽咪們?

1.

爸媽有鬧上法庭控告男友嗎?....男友未成年的...有因此被判刑嗎?

2.

被老師知道而通報的....有覺得遭受到一群大人很難堪的對待嗎?

3.

未成年懷孕的媽咪

人生如果可以重來....會不會覺得不要告訴老師或爸媽.... 偷偷去拿掉孩子...當作沒有任何事發生...這樣比較好?

4.

回首當年的自己

會希望當時得到大人怎樣的協助?

---------------------------也歡迎媽咪們談談任何想說的

(也懇請願意留言的媽咪不要扯到宗教跟政治...開版本意是為了關心未成年孩子的性行為)

xenaxena
xenaxena 2015-11-09 23:44:09 #1F
 

我沒經歷過,但覺得問題不在法條,而在父母,

不甘心掌上明珠被「壞男生」騙(我家小孩很乖的基本架構),

所以用這種方式懲罰男生,或逼迫雙方分手。

 

回想以前高中交男友時,最希望大人做的,

ㄧ,不要一直拿懷孕恐嚇我,我「該有的」知識都有,

二,不要跟我講以後,我只想跟這人談戀愛,但沒打算跟他結婚,

三,所以也不必用挑女婿的標準看男友與他的家人,

四,若真的懷孕了,要嘛幫我簽同意書,要嘛我找別人簽。

五,不管我有沒有做過,你們都堅信我做過了,那還問我幹嘛?

 

可能我天生反骨,所以想法也很離經叛道,

但當時(以及現在)的我只想被當成一個人看待,

跟每個人一樣有思考、選擇與犯錯的權力,

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父母則希望我永遠不必為這種事負責。

因為沒有人回應,所以我來回應一下,因為很資淺無法很切題地談些什麼,只是我生女兒所以我也關心這個議題,腦海中只是想到那個任爸教他兩個女兒"保護自己" "不留痕跡"。 先生是好人,女兒崇拜他,也感受得出爸比讓我們很享受,我應該會用簡單淺顯的方式教她說妳要成為好女人才可以遇到像爸比一樣的好男人,好女人好男人在幾歲前不會做這種事什麼什麼的......我自己都語塞了...唉,對女孩兒就是擔心多一些。

polly的mama
polly的mama 2015-11-10 01:08:37 #3F
 

其實我很認真地看了提出要廢除刑法227...那一方的理由

看了呂欣潔的網站

也看了網市電子報...婦運團體的說法

------------撇開那些法條不談

他們總是說....他們是為了兩小無猜的一對孩子們

刑法227的存在

造成小情侶之間的合意性交....必須被老師強制通報社會局...教育局

然後

小情侶間的情感被妖魔化,罪惡化

更會影響他們未來建立正確性知識與態度的機會

進一步....會讓孩子們認為自己的情感與情慾是有罪的...師長社工將更難協助青少年處理性安全與性健康議題

---------------------------------------還有人說

刑法227的存在

可能使得進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雙方自願的性交...都被視為性犯罪

因此

兩小無猜被抓包的一方家長堅持提告...那麼其中一人就可能成為被判刑的性犯罪者

一個兩廂情願的性行為...可能就有人背上前科

-------------------------

支持廢除刑法227的理論

講來講去差不多就這些

沒有實際統計或問卷調查數據提出

所以

只好在BBH開版問這裡...看看有實際經歷的媽咪們怎麼說

看起來

沒有媽咪願意談過去

可能真的很痛吧!....曾經未成年性行為(或未成年懷孕)的媽咪請進....關於廢除刑法227條_3F_img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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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
WEN 2015-11-10 01:18:10 #4F
 

1F媽媽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當了媽媽的現在

你還覺得年輕時的想法正確嗎?

不知道你當時吃的的飯你的住處你的衣服你的零用錢

是誰提供給妳的

男友嗎?

既然不要父母干涉你的交友干涉你的生活

墮胎都可以找到別人簽字

當時的你是否也同時想著

也不靠你們養了我自己養自己

你當時有沒有想過這些東西?

拿父母的物質資源是應該的

但對父母對你的保護管束的責任是不應該的

這邏輯對嗎?

還是根本沒想到這層級的事?

我孩子在別的事情上的確有這種想法

所以我想知道15,16歲孩子是否在這個邏輯上有不同的想法

問這些問題

也許可以幫助我們這些做父母的

用孩子的思考邏輯來解決一些問題.

 

小孩的思想生理都還未成熟時

父母的責任是保護監督

不是放棄擺爛

只是需要用智慧去面對孩子

我的孩子還小

我能做的除了機會教育

就是讓他們去教會(說是洗腦也好,我樂見這種道德洗腦)

接受比普世更高的道德標準洗禮

將來就算未成年就交了男友

也知道守分寸保護自己

我不願和世界妥協

屈服在教孩子"用保險套保護自己"的論點

我在教孩子用"道德感保護自己"

在考慮未成年的性行為時

我希望他們的良心是在"做/不做"的層次上

而非"用保險套/不用"

(原作者於 2015-11-10 01:42:16 重新編輯過)

Helen Way
Helen Way 2015-11-10 01:56:46 #5F
 

只要能落實兩小無猜挑款,就不用廢除刑法227條

該改的應該是法定監護人對於刑法227之1的情形發生時,沒有提告的權利。不是整條廢除刑法227。

我比較相信,對於15,16歲的孩子如果真的雙方合意而進行性行為,不需要被當成罪人一樣地的看待。但也相信,有不懷好意的對未成人孩童有特殊癖好的人,想趁亂一起要求廢掉刑法227,讓他們將來好鑽法律漏洞。

雖然我會要求自己的孩子們不要讓自己進入這種情形,不論女方是否願意,這樣的年紀都不夠成熟,時候未到。但將來孩子的學校中,如果有人有了兩小無猜的情形,我也不會覺得這樣就叫壞孩子。

親人提及,他同事發生的事,他同事是母親的角色,有一天同事的女兒一直喊肚子很痛,當母親的趕緊帶女兒去醫院掛急診,看腸胃科,腸胃科醫生看診時很驚訝的說,女孩是懷孕了,痛是因為要生了。然後就轉到隔壁的婦產科去生小孩了。可以想像當母親的驚訝程度。

也許百分之87那個年齡層的孩子不會去做不該做的事,只是不能否認還是有13%的孩子,已經在偷嚐禁果。兩小無猜的條款,不是為鼓勵青少年嚐試性行為而設,而是為已經踏入的孩子,找出路。

與其癈除刑法227,我比較支持好好落實兩小無猜。

 

polly的mama
polly的mama 2015-11-10 08:27:27 #6F
 

我沒經歷過,但覺得問題不在法條,而在父母, 不甘心掌上明珠被「壞男生」騙(我家小孩很乖的基本架構), 所以用這種方式懲罰男生,或逼迫雙方分手。   回想以前高中交男友時,最希望大人做的, ㄧ,不要一直拿懷孕恐嚇我,我「該有的」知識都有, 二,不要跟我講以後,我只想跟這人談戀愛,但沒打算跟他結婚, 三,所以也不必用挑女婿的標準看男友與他的家人, 四,若真的懷孕了,要嘛幫我簽同意書,要嘛我找別人簽。 五,不管我有沒有做過,你們都堅信我做過了,那還問我幹嘛?   可能我天生反骨,所以想法也很離經叛道, 但當時(以及現在)的我只想被當成一個人看待, 跟每個人一樣有思考、選擇與犯錯的權力, 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父母則希望我永遠不必為這種事負責。

xenaxena發表於2015-11-09 23:44:09

曾經未成年性行為(或未成年懷孕)的媽咪請進....關於廢除刑法227條_6F_img_1難以想像xenaxena當年這麼猛

跟每個人依樣有思考,選擇與犯錯的權力,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問題是

權力與責任是對等的

要爭權力就要扛責任=>未成年性行為懷孕是爸媽在扛責任

--------------------------

現在你回想

其實是爸媽的高壓教養方式造成你的反骨???

__
等待烏雲散去 2015-11-10 09:38:30 #7F
 

想當年未成年....,父母不知情,因為我沒說就在外過夜...媽還很生氣

但沒有多問

高一時,同學懷孕~只有我們這些比較好的同學知道

雙方父母都知道,結果就是拿掉...,沒多久就分手了

她很喜歡小孩的!畢業後幾年結婚...卻一直無法懷孕...不知道跟高一拿掉小孩有沒有關係

回想起來,我覺得未成年時候還懵懵懂懂....真的不適合...我也挺後悔的!

現在網路交友方便....有些交不到女友的年紀大的男生就會找好騙的小女生...............

如果兩個都未成年~還可以說不懂事

但一個女生未成年~一個男生二十幾~三十幾歲.......不覺得很誇張嗎!佔小女生便宜!

我最多接受小孩高中畢業後才能有性行為!

 

阿棉兒
阿棉兒 2015-11-10 11:05:47 #8F
 

法律並不會為了一些小眾團體而廢除,似是而非的理論聽聽就好,只是同志遊行和這法條真的八杆子打不上啊!

Polly媽的這個問題很專業

我只能分享一個外甥女的經驗

這個女孩父母離異,跟爸爸住

但爸爸不負責任,女友一個換一個

小女孩雖然成績很好(高中前兩志願),可能渴望愛

高中二年級還是跟網路上的男人交往(男人離婚有二子)

後來,女孩的媽媽找到了女孩

就是用Polly媽所說的法條威脅這個男人

迫使他不能在女孩未成年前做成人式的交往

.

只是女孩十八歲後

還是嫁給這個男人成了小媽媽,大學也放棄了

做為長輩的我們,只能給予祝福

結婚數年,這個男人對她很好,或許比許多艱困的媽媽更幸福

但,不可否認,聰明又具有才氣的她,人生發展也受到了限制

.

所以,我常想甚麼是對她最好的?!

在她的例子中

做為父母,我們或許真的只能拉住孩子

請她在思慮更成熟的時候,做人生最重要的決定

對於這個法條的肯定,在於法律保護了這個時間

我不了解這個法條的爭議

但,確保自己的孩子有機會在思慮更縝密的時候做決定

應該是我最在乎的吧

部衣漾媽咪
部衣漾媽咪 2015-11-10 11:25:59 #10F
 

這不是網路謠言嗎?

版媽開版本意是為了關心未成年孩子的性行為

但是 我覺得世代思想不同

現在是父母的角色 畢竟希望孩子這方面多給保護

誰也不想成為做不完的阿嬤 跟阿公

 

 

(原作者於 2015-11-10 11:29:54 重新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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