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的媽咪
願意聊聊當年發生的事嗎?
--------------關於廢除刑法227條還在燒....看了雙方理由....讓我覺得還是讓經歷過的人說話才有參考價值
所以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曾經歷過的媽咪們?
1.
爸媽有鬧上法庭控告男友嗎?....男友未成年的...有因此被判刑嗎?
2.
被老師知道而通報的....有覺得遭受到一群大人很難堪的對待嗎?
3.
未成年懷孕的媽咪
人生如果可以重來....會不會覺得不要告訴老師或爸媽.... 偷偷去拿掉孩子...當作沒有任何事發生...這樣比較好?
4.
回首當年的自己
會希望當時得到大人怎樣的協助?
---------------------------也歡迎媽咪們談談任何想說的
(也懇請願意留言的媽咪不要扯到宗教跟政治...開版本意是為了關心未成年孩子的性行為)
其實我很認真地看了提出要廢除刑法227...那一方的理由
看了呂欣潔的網站
也看了網市電子報...婦運團體的說法
------------撇開那些法條不談
他們總是說....他們是為了兩小無猜的一對孩子們
刑法227的存在
造成小情侶之間的合意性交....必須被老師強制通報社會局...教育局
然後
小情侶間的情感被妖魔化,罪惡化
更會影響他們未來建立正確性知識與態度的機會
進一步....會讓孩子們認為自己的情感與情慾是有罪的...師長社工將更難協助青少年處理性安全與性健康議題
---------------------------------------還有人說
刑法227的存在
可能使得進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雙方自願的性交...都被視為性犯罪
因此
兩小無猜被抓包的一方家長堅持提告...那麼其中一人就可能成為被判刑的性犯罪者
一個兩廂情願的性行為...可能就有人背上前科
-------------------------
支持廢除刑法227的理論
講來講去差不多就這些
沒有實際統計或問卷調查數據提出
所以
只好在BBH開版問這裡...看看有實際經歷的媽咪們怎麼說
看起來
沒有媽咪願意談過去
可能真的很痛吧!....
我沒經歷過,但覺得問題不在法條,而在父母, 不甘心掌上明珠被「壞男生」騙(我家小孩很乖的基本架構), 所以用這種方式懲罰男生,或逼迫雙方分手。 回想以前高中交男友時,最希望大人做的, ㄧ,不要一直拿懷孕恐嚇我,我「該有的」知識都有, 二,不要跟我講以後,我只想跟這人談戀愛,但沒打算跟他結婚, 三,所以也不必用挑女婿的標準看男友與他的家人, 四,若真的懷孕了,要嘛幫我簽同意書,要嘛我找別人簽。 五,不管我有沒有做過,你們都堅信我做過了,那還問我幹嘛? 可能我天生反骨,所以想法也很離經叛道, 但當時(以及現在)的我只想被當成一個人看待, 跟每個人一樣有思考、選擇與犯錯的權力, 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父母則希望我永遠不必為這種事負責。
xenaxena發表於2015-11-09 23:44:09
難以想像xenaxena當年這麼猛
跟每個人依樣有思考,選擇與犯錯的權力,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問題是
權力與責任是對等的
要爭權力就要扛責任=>未成年性行為懷孕是爸媽在扛責任
--------------------------
現在你回想
其實是爸媽的高壓教養方式造成你的反骨???
我是覺得
如果是兩小無猜....學校老師通報後
兩個孩子被當成性犯罪....或承受排山倒海而來的壓力
該檢討的是社工...學校老師輔導的手法
而不是廢除刑法227
---------------------------網市電子報有一篇講得更瞎
他們認為刑法227的存在
阻礙老師對孩子實施性教育
老師在學校上課
學生把自己的性經驗說出來....老師就有通報的責任....但通報了就再也得不到學生的信任
因為老師洩漏學生的秘密
以上是他們的說法
問題是
講出這套理論的人
就沒有想到
學生可能是高風險家庭....沒有父母管或父母失職....老師不通報社會局讓公權力介入安置
難道要讓女學生墮胎當家常便飯嗎?
看來看去
主張廢除227的都在講兩小無猜的小情侶戀情
反對廢除227的都在講戀童癖
---------------各說各話....要怎麼有交集??
有個留言我覺得不錯
這取決於社會認定兒少有沒有性自主權?
-------------------------------如果說性自主權的意思是
14~16歲的國中生高中生
女生只要每天早上準時服避孕藥
男生只要隨身攜帶保險套
---------------別搞出人命就可以性自主...可以情慾自主....可以下課小情侶一起探索敏感帶在哪裡....
那我堅持反對
我個人認為16歲以下孩子沒有性自主權
-----------------------16歲以下孩子沒有別的事情好做嗎?
主張廢除227的團體一直說227的存在讓兩小無猜的孩子們受害
他們若真要說服家長就應該提出統計數據
例如
過去10年因為刑法227被判刑的未成年孩子有多少?
過去10年中小學校方通報未成年懷孕有多少?
拿出實際數據才有說服力
可以讓單純關心孩子的家長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出發點去思考問題的本質
(現在搞到好像宗教戰爭+政黨惡鬥)
身邊兩小無猜的例子 1.後來阿公阿嬤帶孫 開心的有傳宗接代的長孫 也花了辦婚禮 媳婦玩不夠跑了 兒子去外鄉就業 再交女友 2.以前我父母那輩早早就工作 20歲結婚 然後生子 也把我們養大 雖然也沒有家裡支持但也沒有離婚 成熟度不夠 抗壓力不足 因為一時歡愛 造成社會問題有之 能獨立自主負起責任 不需要原生家庭支援會有可能嗎? 當然 我是就懷孕生子而言 組成家庭 真的很現實 沒有經濟能力 浪漫也會被磨光的
部衣漾媽咪發表於2015-11-11 10:15:59
所以
未成年孩子有性自主權=>還是父母(監護人)要收拾善後
搞出人命要丟給長輩養
--------------------
我老公的堂妹是好的結局
國中未畢業小媽媽小爸爸未婚懷孕....當然是靠雙方父母協助
婚姻有維持住也是當事人兩個要認命....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價
本來票漂亮亮的小女生
沒有學歷只能跟著老公做泥水匠
我覺得反對廢除227條不是只在講變童癖而已 而是因為小孩太小 有可能一顆糖果、一個玩具 甚至大一點就會被一個手機騙了 就是因為這樣 身為大人更需要維護這樣的條款 以保護我們下一代
求進步阿敏發表於2015-11-11 10:00:28
他們現在一直在講14~16歲的青少年
迴避討論兒童
------------------就算是青少年好了
合意性交
兩小無猜過了一夜....第二天起床沒有女生後悔覺得被性侵的例子嗎?
-------------即使是成年女生都有人後悔
我真的很難理解
是怎樣的觀念會覺得14~16歲的孩子會成熟到有性自主權.....
我自己沒經驗,但當年國中高中時就有很多同學或學姊學妹只要有交男朋友的都早已經發生過性行為,在當時都沒聽過有人因此被告或怎樣,就很正常的交往,而且彼此父母都知道對方,像我ㄧ個同學她高二時跟學弟來往,後來被半推半就的失身了,之後放假兩人也都會到彼此家裡睡,想必父母也都知道關係如何了,但兩家都默許沒說話。還有國中的同學也是,那時大家頂多私下議論,且若有人懷孕被家人知道也只是被打的半死然後休學,然後男生轉學,但都沒聽過有因此涉及法律的(也或許有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吧?)。所以我在想在當年我那個時代(六年級前段班)是不是因為民風還比較保守,家長對於這種事都不想聲張(或根本不知道法律問題)所以睜一眼閉一眼??另外在那年代女生被強暴,父母似乎也是抱持以和為貴?像我有個高中同學曾經驚爆在她國小時就遭到好友的舅舅強姦,她爸知道後只跟對方和解了事,好像拿了ㄧ筆錢,她因此很恨那個害她的好友,也對爸爸不太諒解(她是單親而且是被領養的)但也無能為力,所以那件事在她心裡成了陰影。還有一個鄰居女生小時候被陌生男人強暴,她媽媽竟然還打她認為是她自己不檢點才遭人覬覦,然後事情也是不了了之。有聽聞過是說,父母怕事情張揚後女生就有污點,以後會沒人要,所以都是選擇息事寧人,那個年代大概就是這樣。
B&F發表於2015-11-12 13:02:21
我正等著
在蘋果看有沒有主張廢227 的人找到數據
#過去十年(五年也可以)....全中華民國台灣的14~16歲青少年....有多少人因為刑法227被判刑??
------------------每個都說刑法227讓很多小情侶被判刑...傷害兩個未成年孩子身心
那就請提出數據給另一方反對廢227的人看
有實際數據證明他們的理論才能讓真正關心孩子的人(排除那些恐同,政治咖,宗教狂)秉持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前提來思考
可是....我一直沒等到
不管n歲,都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我有三個女兒,我會教她們應該了解的性知識也會教她們懂得保護自己,當然社會還是很險惡,但自身的知識只要有,多少可以減低一些錯誤的發生。
幸福雙胞胎發表於2015-11-12 23:20:24
現在兩方在吵的問題不是女生被性侵害
是"合意性交"的問題
--------------------他們認為
只要女生每天早上按時吃避孕藥
只要男生隨身攜帶保險套
14~16歲的青少年可以情慾自主...有性自主權...愛怎樣就怎樣
-------------幸福雙胞胎媽咪能接受嗎?
別說有女兒的啦!
有兒子的也一樣
-----有幾個做爸媽的可以接受14歲的孩子假日整天跟情人在床上沉溺性愛歡愉中?
-----有幾個做爸媽的可以接受14歲孩子放學後跟戀人窩在沒人教室上演A片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