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老公皆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目前有一個1歲半的寶寶。不過由於工作關係與老公都在對岸當台勞。小孩在桃園楊梅給自己的媽媽帶。
今年桃園市開辦的育兒津貼有去申請,領了1~4月、5月的3000元,不過6月份開始就沒有再匯款。
最近家裡收到了一張桃園市社會局寄來的公文說,未居住在台灣滿183天所以不符合資格所以取消發放。(但可以做申復)
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媽咪們,有沒有人和我一樣的情形?有成功申請過的嗎?
如果說申復使用實際照顧寶寶的人名字(我寶寶是外婆在照顧,設籍也在桃園)去申請會通過嗎?還是只能放棄?
(原作者於 2015-09-14 19:35:06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5-09-14 19:36:33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