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先生很開心買了一間小公寓在竹北火車站前全新,偏偏大樓很多投資客,這不打緊!
但投資客掌握了委員的身分,用惡勢力硬是不准管委會裝設讀卡機,也不請24小時警衛(為了要省錢,因為它們不是自住)這樣也就罷了,還想自己搭露台,把陽台外推,但這明明都是違法啊!無視其他自住戶的安全.....
但卻說我們在電梯裝磁卡機是違法的,裝了要檢舉,罰錢算誰的?!我真心的覺得,政府打房是打假的!一堆投資客照買!一堆投資客用的是小孩的名字,照樣控制我們自住戶。我真的是求助無門阿~~~
我真的好想賣房子搬家....但這是我們一輩子的心血阿.......要買房子真的要先問問鄰居狀況....才不會跟我一樣...買了後悔....又搬不走.....
真的是很氣人....但卻無法反駁...所以我只能說....要買我們大樓的人真的要三思...買房子更要找以住的鄰居問清楚啊....
(原作者於 2015-09-01 15:14:25 重新編輯過)
我覺得社區在在剛建立起來,組管委會時需要一位很有領導力的主委,
覺得自住的屋主要團結,看能否選擇出有心為社區服務的委員,
這可能妳們自住戶需要討論,畢竟都住在這裡,或許這也是經驗需要
付出點心力,自住戶要動員,不能事不關己,這樣如何跟投資客對抗呢?
加入管委會真的會遇到很多事情,以我住過的社區,有位伯伯很有心,因為他一定是店面委員,所以第一二任都被推舉出來當主委,真得把社區管理的很好,我們社區也是自住跟投資各半,但主導的幾乎都是居住在該社區的人,我們目前居住的社區,社區住戶公約有條規定是居住在社區裡的人員,才能出任主委及副主委,因為之前社區的管理費有被盜領過,所以有上述規定,而且是區分所有權人才能出任,以前剛成立時,有的是承租人受屋主委託,這都要看過,因為有發生事情,所以才會有很多條款出現,社區經營是需要努力的,給妳參考!
加油........為自己的家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