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人真的沒有一定要結婚,
但前提是要在兩個人的共識之下。
如果兩個人都沒有要生小孩,
沒有要共同組織家庭,
的確是不需要結婚。
但如果想要有小孩或者共同有家庭,
(畢竟台灣還是沒有前衛到,接受好萊塢明星那樣不婚但共同生養小孩),
還是要有法律跟大家認定的婚姻。
如果兩個人想法不在同一個點上,
真的要趁早分手....
為什麼要結婚?那我也不懂這種人~
既然你不想結婚,那一開始就要說清楚
別浪費別人的時間~
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不應該浪費別人的時間~
其實,若有機會,一定要將人生的任何階段都嚐試看看~
結婚,生子,當爺或奶
這些都是不同的經歷,很寶貴的經歷~
我覺得人真的沒有一定要結婚, 但前提是要在兩個人的共識之下。 如果兩個人都沒有要生小孩, 沒有要共同組織家庭, 的確是不需要結婚。 但如果想要有小孩或者共同有家庭, (畢竟台灣還是沒有前衛到,接受好萊塢明星那樣不婚但共同生養小孩), 還是要有法律跟大家認定的婚姻。 如果兩個人想法不在同一個點上, 真的要趁早分手....
其實都沒有發表於2015-08-11 15:02:13
+1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
沒有生孩子我也會選擇同居就好
---------------------------有孩子就要保障孩子的權益
畢竟若是同居關係
男人要是跟別的女人生孩子.....把財產都給了另個女人的孩子....法律上妳告不了
結婚就是...未婚的女孩們總是想要結婚,滿心以為婚後生活是王子與公主幸福快樂的生活。
殊不知大多是老爺、少爺、小姐與女傭的賣身生活。
嗯~不過少爺跟小姐都很可愛值得我們做牛做馬阿~~~
都在一起六年了, 男女雙方對結婚沒有共識, 那就該分手了, 再繼續下去, 只是讓男方壓力更大, 更厭倦女方, 而女方也只是在浪費青春, 到最後八成還是分手一徒, 而且可能分的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