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不想要把我繳納的稅金,
養這些我覺得罪大惡極的人,
我也珍惜有人提議不該撥奪他們的人權,
不要因為我個人忿怒小家子氣的正義感,
奪去他們的生存權....
我是納稅人,
我希望我的稅金使用在國家及社會福利上,
比如建置老人之家,
兒童福利,
偏遠的孩童照顧...
但我期望讓願意負擔照料這些殺人犯的人權份子,
讓他們來照顧他們.....
讓他們來勸化他們,
不要出一張嘴,
要就拿出您的誠意,金錢來,
為了出風頭,
為了成就您個人政治前途...
不要這樣耗費一個善良的台灣!!
深深期盼納稅時多個欄位,
是否願意養這些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人,
支持照顧他們到最後!!
(原作者於 2015-06-02 13:43:30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