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說,我家先生是什麼都沒做、所以讓我很抓狂嗎?呵呵.....@@"
比較常煮飯請他幫忙顧小孩,五分鐘後小孩在廚房巴在我腿上,
洗澡時請他顧一下小孩,三分鐘後小孩在舔我身上的泡泡.....
搶東西大部分的下場是玩具摔壞、先生哭著來跟我告狀,小孩勝出。
我想羅列的可能一整頁都寫不完
1.玩電動,不是自己滑手機不管孩子,就是帶孩子打電動
2.買禁忌的食品,可樂、汽水,餅乾,糖果、巧克力,還有,吃爆米花
3.看小朋友聯絡簿,只負責簽名,也不管是要交錢還是功課有錯
4.然後吵架就要來我這裡討公道
他們都很歡樂,媽媽都很嚴肅
不過幸好,老公都跟他們說媽媽是最後的仲裁者
頂這個虛名還是好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