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極了!
基本上罰孩子不能下課就很失德了!
太差勁了!
至少要告這個老師傷害~
遺憾的是我們的法規對老師的工作權保障得太好了,一人一信陳情新北市教育局吧~~
http://newtalk.ntpc.gov.tw:8080/indexEmail-1.jsp
市長信箱,請朱立倫告訴我們:
這樣的師德,配為人師嗎?
調專任職是處分還是獎勵??
真的是太扯了~
(原作者於 2014-11-07 11:06:55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4-11-07 11:11:29 重新編輯過)
什麼老師啊!告她!!絕對不要和解,什麼叫做沒有爸爸的小孩!!根本就是對小孩的二次傷害跟霸凌!!
上廁所跑去做別的事情,頂多告誡一下,或是罰班級勞動就好,憑什麼這樣傷害小孩的心靈!!單親不是小孩的錯,憑什麼拿單親來傷害他
不配當一位老師,以為老師就可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弱者的話,她根本就不適合再當老師來誤人子弟!!
我有聽朋友講到她的小孩在學校被老師霸凌,台北市的國小。經過不敘述了.....skip.....結果是這小孩子轉學,老師跟教務主任到她家道歉,老師說是記過(誰知道)。
跟今天板媽Po一樣,我覺得為什麼是小孩轉學呢?麻煩家長跟海子要適應新環境,犯錯的老是繼續原位不動??我朋友說不能換班,只能轉學不然就原班待。應該至少也要讓孩子轉班吧。然後老師繼續任教去欺負別人家的孩子?就算沒欺負,那這種品行有缺失的老師教孩子,放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