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兩個大姑快四十都沒嫁,我和公婆大姑們住在一起
我目前只生了一胎,是女孩子
最近跟婆婆有跟我聊到想生幾個,我說我還沒生之前想生三個,生之後只想要一個就好
婆婆跟我說我大姑們都愛孩子(她們確實很疼我女兒)
而且也都不打算嫁了。我說如果以後她們真的都沒嫁,而我只生這麼一個女兒,我女兒一個人要顧四個長輩,會很辛苦
我婆婆也認同,她就說,其實如果我願意再生,可以把孩子過給大姑做孩子,反正大家都住在一起
我來照顧起居和教育,金錢相關的就大姑全部負責(生活費尿布奶粉學費等等的)
我沒有明確答應,也沒拒絕,因為我不瞭解過繼跟收養的法律
這樣會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利害關係?
請版上懂這方面的媽咪幫忙解答,謝謝你們
嗯…確實,他們自己不結婚不該是我的孩子來負責
媽咪們謝謝你們的意見,越說越有道理
不過想問5F polly的mama收養跟過繼不是不一樣的意思嗎?
(原作者於 2014-11-03 23:07:41 重新編輯過)我婆的意思是不會要我的子女去照顧他們,她們自己都有很好的工作跟存款,保險也都有
我婆自己說明了,就算她們真的老了沒人顧也有錢能請人
但我跟婆說,如果她們真的都沒嫁,到最後親人只剩下我女兒一個,所以我婆就說,我可以生個孩子讓她當做大姑的孩子,她們還是一樣叫我叫媽媽,叫我大姑叫姑姑,但是以後遺產什麼的都是給她,就像有自己的孩子一樣的意思
(原作者於 2014-11-03 23:12:16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4-11-03 23:13:37 重新編輯過)我瞭解了,後來跟婆討論,她才說她不是要一張紙證明有沒有過繼(收養)
只是口頭上認一個孩子當做自己的孩子,像是乾媽乾兒子乾女兒這樣
(是我想太多了抱歉)
謝謝各位媽咪的回答,你們真的好厲害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