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任職已經2.5年,導入HRM系統、內稽内控等事項主要工作是人資,計算200人以上薪資及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薪資計算等等,我剛懷孕6-7週時因總務要求要我更換活動櫃,晚上回家後身體不適,上醫院看診打點滴,並休息2天(特休)回公司後主管找我問我是否要辦理留職停薪(可以立即馬上請假到我生產完畢他都準假),他以我身體健康為由並且要我將工作全數交接,而我當下因為孕吐嚴重也覺得他太扯回答3/1起我會先以特休、病、事假為主到醫院由醫生診斷後在若身體不佳將請安胎假最後再考慮是否留停,目前我請2週病假再在家休養,想問孕婦工作權何在?勞工局還要我自行蒐證,真是無奈感覺我都快得憂鬱症了,每個人都有家計怎會有這麼惡劣的事發生。目前懷孕超過8週了
我已經不想回鍋了,因為連ceo想把我轉調到他的部門,我的上司(裙帶關係的資方)也阻撓,之前我還沒有懷孕之前,ceo已經要過了,他當我的面說"人好用憑什麼要給別人用",而其他同事拍馬屁的一堆,能做事的沒幾個,配合2年多每個月提供的資料都錯,收尾的我時間總是被壓縮再壓縮,要不是懷孕我已經換工作了,2月丟了一個新工作,期盼3月底外商的職缺,我都有誠實以告我懷孕了,希望不要再有孕婦像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