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您參考~~
勞動部網站--
如果公司和勞工約定試用期,之後認為勞工不適任想終止契約,勞工該怎麼辦呢?可以要求公司付資遣費嗎?萬一真的終止勞動契約,能申請失業給付嗎?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127549813&ctNode=78993&mp=116003
我是有詢問過很多人 他們是建議我先上網新北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因為我住桃園公司在新北市~所以我就沒有多跑一趟勞工局!但是我是選到民間團體調解~其實應該要選勞工局調解會比較好~因為資方根本不怕所以第一次調解時資方未到!現在在等第二次調解中(4/21)
一般來說是到勞工局調解沒錯~但有些調解人是站在資方的!除非遇到真的替勞工想的調解人....
你可以先去勞工局詢問一下!通常孕婦是不能被資遣的..這樣我們就損失很多例如產假還有育嬰留職停薪半成薪..如果有勞健保高薪低報的話也會損失很多...
上勞工局調解,但是調解員需要慎選,因為有的調解員會站在資方那邊,反而勸媽媽不如在家休養安胎。但是大多在懷孕還要工作的媽咪我想都是非常需要工作薪水的。其實你只要提出你在孕期內工作無疏失,業績皆有達成,基本上應該是沒什麼問題,至於公司要求你簽什麼文件,記得都不要簽,就算公司語帶恐嚇也不要管他們,先上勞工局申訴再說,只要你沒簽名,很多事情都還有商量的餘地。
公司要求你簽什麼文件,記得都不要簽+1
否則就變成妳同意離職或資遣,
調解與訴諸法律都贏不了。
縣市政府, 地方法院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跟那裡的律師談談就知道如何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