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您一定非常後悔衝口而出的這句話。
但是基本上我想您已經無法挽回了,因為e-mail就是白紙黑字,我想對方也刻意的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符合法規,用意很清楚,他鐵了心要你走路了。
現在你比較‘不利的是,你口頭上自己提辭職(雖然您說你只是說氣話),但是這一點會讓你連資遣費都拿不到,幫公司省了一筆錢,如果主管早就看你不順眼,你這一說真是讓公司賺到了。
賺錢的事情本來就不能衝動,職場上不是你跟你老公講我要跟你離婚,你老公丟了離婚協議書給你,你還能挽回。你拋出你不待了,公司馬上同意,而且你是跟主管講,您可能真的要學個乖,在外面工作不是在家裡。
很多事情據理力爭,但是態度與方法還是要講究技巧的,你的主管有一句話說的沒錯,你是主管還是他是主管?你公然的向他挑戰,他一定不要這種下屬了,誰要搬磚頭整天砸自己的腳。
我想除了週四的事情外,妳們可能平常就不太對盤了吧
如果衝突的當下還有別的同事在場,妳給上司”洗臉”,當眾不給他面子,
就算不走以後妳在那個部門也等於是黑掉,沒前途了
如果沒人知道妳們吵架,或許私下好好道歉還可試試
如果大家都知道且要你交接的mail有轉寄給辦公室其他同事或更上層的話,
我看你就敢快再找工作吧
畢竟,你覺得妳說不做是氣話,妳老板發mail叫妳交接可不是玩笑話
裝做沒收到mail是最糟糕的事,千萬不可行啊
不能裝作沒收到
但 應該可以提出申訴
除非你有講得清楚 做到哪時
我不知道其他人的公司 但我待過的公司是要看到本人的離職申請書才算數
不然哪天主管看誰不爽 就說他口頭請辭了
我建議你先跟主管說 你那天是氣話 實際上你並沒有提出確實的辭職日期
也沒有正式的提出申請
如果行不通 再往上
但前提是你非常想要這份工作
以及貴公司體制比較完整
但 你跟主管弄成這樣了 我是覺得除了薪水外大概也沒甚麼好果子了
還是快快打算吧
以及 裝作不知道收到EMAIL真的很不是處理的方式喔。
太衝動了…不過至少也要領到過年的錢,
你可以:
回信道歉,告知那天是你的錯~一時說錯話,並不打算離職,希望主管給一次機會(但若能留下來,你以後在主管面前,可能會抬不起頭)
若公司堅持要你走,你可以說你要做到二月底(你跟主管說的是年後),若公司要你年前走,需給資譴費
有找主管談了,還是得走,但是因為我負責的專案2月才有辦法結案,而且考量有小孩要養公司願意給我到2月底,一方面得交接,所以就這樣勉強可以留到2月......希望未來找工作順利,謝謝各位給我的意見,其他的人不必為了這個話題再繼續唇槍舌戰的,這件事也算告一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