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的前妻離婚20年了,當初是他前妻有外遇,帶著女兒跟人跑了,跑了三年後才回去和他辦離婚手續,由於當時雙方都很年輕,只是草草想快速結束婚姻關係,所以只協議不付女方贍養費和小孩由女方撫養
最近,不知他前妻從哪裡得知,我老公在夜市做生意,而且他還一直偷偷觀察我們,知道我們生意不錯,就跑去法院告我老公,以不當得利追討他女兒到18歲之前的撫養費,法院判我老公需付一百萬五千元給他
那女的現任老公拿著判決書一直來索討,我們怎麼可能有一百萬,他就說我們是藉口不還,最後還找黑道來騷擾我們,我們真是求助無門,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女人,自己跟人跑了,連女兒都改從母姓了,現在還來要錢,而且他現在的那個老公更垃圾,就一副賺到了的嘴臉,真的很冤
有個疑問..
老公離婚後有關心過這個女兒嗎? 有常去探望嗎?
還是根本無所謂?
妳不覺得這個孩子很可憐嗎? 跟了這樣的母親.還有同居人
有沒有被虐待.妳們知道嗎?
孩子受傷.生病住院.孤單寂寞.或是在學校被霸凌.妳的老公有出現保護過她嗎?
孩子不是由一張判決書就可以斷絕親子關係
當初也是妳老公把他製造出來的吧!
孩子心中有多少恨.多少怨.多少無奈...
一百萬是該給女兒.去辦個信託吧! 只有女兒能夠動用
養個孩子絕對不只一百萬
100萬20年,一年平均5萬,一個月不到4200元養自己的女兒,
不多吧?
就算給媽媽也合理呀!本來是夫妻共同要付的,媽媽先壂了⋯⋯
不管從了誰的姓,都是先生的孩子,如果先生有心找,不可能20年完全沒消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