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水電費、應該還有電視、網路及瓦斯費,說不定還有房子的管理費,這些加起來
跟小孩保險費加學費加起來
妳老公真的沒有負擔較大的比例嗎
全部共同使用的部份要拆開來一人一半算,妳才賺2萬多,說真的 對妳不會比較有利
雖說房子是他的名字,但妳不是也在住嗎?水電妳沒用嗎?
他要跟妳認真計較起來,不會只有3千塊而已
妳好像比老公還計較吧
我覺得妳對妳老公第一時間的反應算很快了
我老公如果跟我要這三千,我會跟他講,公基金錢不夠了
請他再拿5000出來
我們家也革命過
革命過後的結果
兩個人只留生活費在身上
其它全數充公~
要花什麼錢,除了生活費
其它全部由公基金出
這樣也看得出來每個月的收支有沒有過渡消費
妳才賺兩萬多,妳老公賺多妳一倍
如果不全數充公
至少也照比例拿出來
妳拿5000他就得拿一萬
他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沒有肩膀的男人
我不贊成某位說的:"賺得比較少的人做家事是應該的"
那意思是賺得比較多的就可以當大爺或是大少奶奶嗎?
家是彼此擁有的,小孩也是彼此擁有的,應該是要互相扶持一起分擔的吧!
(原作者於 2013-10-16 17:39:43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