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人家屬修法過連大老婆都不用了哪還有小三呢?
那還會有妾嗎?
大老婆跟妾都平等都家屬對吧
既然都家屬那如果處不好也不分大小
民事可不可告阿?
當年英制香港就延用大清例律
可合法取妾
民法如果修改讓配偶同意可登記那不一樣在哪呢?
轉PO Mobile01 T0505T小姐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667273&p=8#47570820
關於多元成家在兵役方面的漏洞,節錄原文如下--
兵役:
選擇符合資格者當”家屬(配偶)”役男只要當兵12天
現行家中父母均為七十歲以上,弟、妹為十五歲以下,才能服補充兵,這次則修正調降為父母六十五歲以上,也放寬若弟、妹為十五到十八歲的學生,役男也可轉服補充兵。補充兵役期僅十二天。
低收戶也可轉服
修法增列役男家屬患有「重大傷病」者,可申請服補充兵役。役男家屬若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即使家中仍有一位能照顧身障家屬的人,役男可申請轉服補充兵。
補充兵資格放寬內容
●家屬患有重大傷病者,可服補充兵
●家屬都在65歲以上15歲以下者,即可服補充兵,且若有15至18歲家屬,但都在就學中,仍可服補充兵
●原規定家屬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只有役男有能力照顧時,役男可服補充兵;放寬為:即使家屬中仍有一人可照顧身障家屬,役男仍可服補充兵
●父母或兄弟姊妹發生三等殘以上或死亡情事,役男無其他兄弟或低收入戶家庭者,可服補充兵
●育有未滿12歲2名以上子女者,可服補充役
註:「家屬」指直系血親、兄弟姊妹與配偶
引用作者T5050T前文
貸款:
銀行徵信參考條件
借款人、保證人及其所任負責人之公司、行號需符合下列信用條件:
1.無票信瑕疵
2.無債信瑕疵
3.無信用卡瑕疵
4.非申貸銀行註記之瑕疵戶,例如拒往戶、查封戶或信用瑕疵等。
5.無高資產高負債情形或高額設定情形。
6.配偶未作保,但明知配偶有前述不良記錄,亦不得承作。
(配偶未作保時,若貸款額度在不動產擔保值內,並不超過銀行各營業單位經權額度者得免查相關資料,其餘者仍應徵配偶同意查詢書後查詢相關資料)。
多元成家通過之後也許就會有”好聚好散幫你貸”這種行業吧~
雖然不是每家銀行都會對配偶徵信,遇到需用錢銀行嚴,多元成家可幫你一把!
各位關心下一代的爸爸媽媽好,我是台大的研究生,主要在研究臉書上的表達意願,也有提到關於同性婚姻的看法,大概三分鐘內就可以填完,只要有FB帳號就可以填寫喔~填寫者就能抽陶板屋禮卷,還請各位爸爸媽媽有空幫忙填寫!謝謝:)您的舉手之勞將對我們的研究將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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