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好去年就是這樣請的呦~ 不過是因為沒有跨年度所以應該還是會有一點點差異, 提供一些資訊參考一下~ 1.如果你會跨年度,請育嬰假之前一定要先把年休假休完(牽涉到國旅卡補助),隔年的年休假就會依照你今年的休假時間用比例計算,比方說我去年請4個月育嬰假,今年的年休假就變成只有5天(原本14天).人事有公式計算. 2.年終獎金也會按照比例計算. 3.復職之後年資可以延續,但育嬰假的時間內不算年資. 4.如果只是請產假的話,考績的競爭者是同樣請產假的人,有請育嬰假的話考績就另外算,可想而知不會太好..... 5.有關獎補助金的發給都是等到復職之後才會核撥,育嬰假的津貼則是給個月會發給,只有本俸X0.6,健保費要另外繳交. 詳細計算還是建議問妳們人事,以上是我的經驗喔~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