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跟我妹大吵一架
我說等到肚中的二寶出生,我就沒辦法給家用了
(目前給一個月5000)
我們需要做生意,大寶一直都是給24小時保母帶
一個月25000,等到二寶出生
剛滿兩歲的大寶打算去幼幼班,二寶一樣給24小時保母帶
所以一個月小孩的基本開銷就要25000+10000=35000
(幼幼班我們還沒去看,先抓1萬元)
當然這35000會跟老公平分,我一個月就要出15000
如果要在叫我每個月再出5000給娘家,我真的吃不消
我的月薪一個月有8萬,看似很好但沒有勞健保、沒年終
我不是公司員工,是做自由業,所以每個月的薪資不一定
最重要的是我不知還可以賺多少年?
但是家人好像都以為我很好賺,隨手弄一弄就賺到錢了
(非常後悔告知他們我的案子多少錢)
結果剛剛告訴我妹之後二寶出生,無法分擔給娘家的費用
我妹竟然回我: 你怎麼這樣對待自己養育之恩的父母...!!
聽了我整個火就上來了,從結婚到現在哪次我爸媽跟我要錢我沒給?
有時除了家用費外,我爸額外再跟我借的錢我能給就給
像這個月我爸又另外跟我借了20000元! 不含5000元的家用!
我真的快被氣炸了,難道自己的生活有比娘家好過一點
就要一直當提款機,不為自己的家庭著想嗎?
P.S.妹妹 25歲年輕沒結婚,只有男友
我覺得他完全不能理解我在說甚麼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