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帶著兩個孩子搭乘高鐵到台北, 準備停留一天處理事情,
身邊除了兩個孩子(6歲,2歲)還有手推車和行李
剛好天氣不太好, 還有行李, 搭大眾運輸不是那麼方便
由於8月份後座安全帶及汽座的規定已經正式上路
我請好心要來接我們的親友留步, 由我們自行搭計程車過去就好
在台北車站外搭乘排班計程車時
一名員警靠近詢問我孩子多大 "兩歲"
"兩歲, 那要用安全座椅"
接著就請我們正要上車的計程車司機將車開到一邊
他要口頭勸導並要司機提供駕照好開勸導單
(這裡他有強調勸導單不會記點也不會罰錢)
勸導的內容就是後座幼兒要有汽座, 不然要罰"駕駛"
這裡我要跟那位員警說聲抱歉, 因為我當時氣壞了
看著司機默默將駕照遞給他開勸導單, 馬上大聲反駁這不合理的處置
對於員警要承受我的抱怨及怒氣, 很不好意思
因為我針對的問題是法令, 而不是他
我覺得自用車裝汽座天經地義,
不過我搭乘的是營業車, 這樣的制度合理嗎??
如果這樣的勸導單不停開下去
接下來司機只要看到帶著小小孩的家長, 會不會"直接拒載"
不然難道買個汽座放在行李箱以備不知何時會載到的小小客人
其實我大多使用大眾運輸, 但總是有不方便的時候
例如, 家裡沒車的父母碰到孩子要急診
中南部有些縣市的大眾運輸也不是那麼便利
或者就像我今天這樣的情況, 純粹不方便搭尖峰時刻的大眾運輸
(我都己經退而求其次, 卻還是害人家吃上一張"勸導單")
我剛剛己經打電話到1999反應了
想聽聽看大家的想法, 有不同的想法或批評也請指教
(原作者於 2012-08-06 18:52:5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