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其實已經很好了,只是有些人因為覺得並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所以就說台灣很差很爛,說真的,如果在其他國家住過一段時間後,其實會發現台灣並沒有爛到像許多人口中說的那樣,台灣的進步空間其實還很大,但是要一個國家進步,不是只單靠政府,人民也要一起努力才行阿,拿婚姻來做個比喻吧,如果婚姻當中只有一方在做努力,只有一方在付出,那這個婚姻能長久嗎?答案是...不可能,所以相同的套用到一個國家來說,也是一樣的! 很多人只會說政府如何差,企業主不雇用自己國家的年輕人,但有沒有人認真想過,政府真的不為人民想嗎?其實政府很努力的想為自己的人民做事情,但人民有想過他們幫忙這個國家做了什麼嗎?民主無限上綱,自由無限上綱,連言論都無限上綱,政府做的一個想要給所有人民都好的決策,但是因為有些地方不是很完善,有些人民可能被排掉,就開始說措施不好決策不好,說真的,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繼續做改變,但被排除掉的民眾是否有想過,是不是因為自身的條件已經超過了更需要那些決策的人,所以才會被排除掉呢? 在說了,企業主真的不想給自己的國人一個工作機會嗎?其實我覺得並不是如此,而是因為我們的人民有太多都好吃懶做,甚至是抗壓性不足,很多人都不反省為什麼去求職時處處碰壁,很多人不反省為什麼試用期間會被遣退,只會反過來怪政府,雇主不給工作機會,怪這個社會要斷他們的生路,認真想想其實就會知道原因大多都是出在求職者及工作者身上! 在說到教育跟法律,其實說真的,在教育方面我情願老師可以給予適度的處罰,沒錯,是要用愛的教育,但是看看現今所謂的愛的教育,敎出了什麼樣的孩子?不懂得尊重師長,不懂得尊重他人,只會指著別人的鼻子罵,卻沒想反省過自己是否也有犯了什麼錯,很多人在指著別人罵的時候,都忘記了有4根手指頭是指著自己的,很多時候不要只想著都是別人有錯,而自己一點錯都沒有,有錯就改,這才是對的! 而法律制度,老實說我也覺得很不滿意,因為太多恐龍法官了,因為太多自認自己有錢就可以玩弄司法,玩弄踐踏別人生命的人了,對於法律我唯一的希望是加重強暴婦女跟虐待小孩的刑罰,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及得到特赦的權利,如果可以的話..就直接給予死刑,而酒駕致死的,連想都不要想的就是不得保釋且唯一死刑! 現在很多人只會一昧的要主張自已的權利,但可有想過自已又為這個社會盡了點什麼嗎?如果政府和人民,還不痛定思痛見賢思齊,還是只會拿落後國家來比,那麼台灣只會走向衰敗毀滅的道路,看看韓國吧,在大家都說韓國人很過分份的時候,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他們敢那樣過分的明目張膽呢?就是因為她們有多麼一致性的認同自己的國家,他們有多麼一致性的團結! 反觀台灣人民,真正認同台灣這個自己國家的人有多少?願意真正一致性團結讓台灣改變甚至強悍起來的人民又有多少?只單靠政府,人民不幫忙又有什麼用呢?(我只說出自己的心裡話,跟政黨顏色無關,不喜可以略過,千萬不要亂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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