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一種米養百種人.千種人...個人修養.品性也不同~~~ 我樓上的惡鄰.把我限制在電梯裡(事情是從公布欄開始.牠們很喜歡"對號入座"舉凡住戶反應任何問題.牠們就會說我反映的.倒楣的我是住在牠們樓下~哀~倒楣至極~).我告恐嚇+妨害自由...事後接到傳票還來踹我家門"侵們踏戶"來鬧事...到了刑事局"知"事態嚴重.才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求我和解.透過議員助理來和解.最後是鍰起訴1年...唉~真是好演員阿~翻臉像翻書一樣.開始了我生不如死"失眠人生".樓上每天或不定時半夜1~2惡意製造"噪音"不斷..."牠"和牠的女同居人先在外租屋.取得租屋證明.對外一直說原住處無人居住是空屋(卻只有我不知~).但~我卻天天看見陽台有曬衣物(每天不一).管理員與監視器都有看見"牠"們頻繁來來去去...終於~我的耐心+寬弘之心到了臨界點.4/18凌晨我打了1999.來了2名警員+管理員有看見"牠"們在家.牠們又辯稱只是來看看原住處.2點就走~...我氣的打去找議員助理及牠們任職的公司去投訴.那男的是旺X興(賣食品材料的)分店的"偉大"店長~...跟本就是以在外租屋為幌子.實為懷恨在心.故弄玄虛.夾怨報復...製造瓜田李下.混淆視聽.製造不在場的證據.規避刑責...但是~人在做.天在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放話"說~上次和解我非常後悔.這次我決定上訴到底(查過資料恐嚇罪追溯期10年).一定要讓牠一輩子留有恐嚇+妨害自由的前科...今天社區總幹事傳話給我說~樓上牠們已準備賣房.搬家了... 反正追溯期10年.我倒要看看牠們是否真賣房?...跑了了和尚.跑不了廟...只要牠們再不悔改.我就再告.再打去牠們公司去投訴.抱怨... 有的人給了台階還不下.真是不要臉至極!! 倒楣的是我們這些人.無事惹塵埃.禍從天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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