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北上高院調節離婚事情,調解委員說他的作法是,一方先談出想法後,再請另一方談想法,絕對不會讓兩方一起談論,
第一回先生說拿7萬元,我不答應因為我為了先生放棄原本工作
至今2年多了,我都沒有穩定工作,調解委員進行第二次跟先生在談金錢
這回說10萬, 問我可以接受 , 當然不能接受
先生是老師工作非常穩定,薪資6-7萬元
先生很摳,一直說婚後租屋是他出錢,聘金,嫁娶金錢花費很多
他的律師費要我出,我也要付我的律師費
先生說他很有誠意才來高院談調解10萬已經很多了
不要不滿足,我的律師也很不客氣說:你的人品真是***
最後開出20萬,現金7萬,剩餘13萬每個月5號前匯入1萬到我的帳戶
我答應了,因為我最近找到工作了,不想每個月請假跑法院
心真的很痛,律師說叫我想想愛我的家人朋友
我真的很幸運,遇到女律師人真的很好,一直在幫助受傷的我
在訴訟過程中,會電話聯繫律師一直給我信心打氣
讓我對律師觀感有所改變,新竹這一位女律師真的慈悲心~回家時會邀我一起座上小黃到車站,這麼好的律師~~我會永遠記住她的
家裡若是有小孩讀小學, 小心要嚴選老師,因為我先生是一位老師
我很不認同他教學作法,他說人不要進步,在原地踏步就好了
這樣的老師,能要求小朋友進步嗎?家長要三思
先生放假會在家裡打麻將,興趣是喝酒,聊夫妻的是讓左右鄰居聽
吵架到處說~很三姑六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