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結婚後就辭掉工作專心帶小孩了,已經很多年沒有上班了,最近因為先生收入不穩定,所以我決定找工作,在人力銀行找,找到2個工作,兩個都錄取我了,一個是月休8天要輪早晚班,我以前做過性質相同的工作,所以得心應手,薪水27k,另一個是週休二日,正常上下班時間,但上班非常忙碌,這個工作我沒有做過,主管要求很嚴格,壓力比較大,但是薪水有35k,請問如果是你,會選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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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了第二個工作,第一個工作就沒有機會了嗎?
也就是說,如果先選第二個工作,但可以跟第一個工作回說“臨時因為家庭因素,要半年後才能再就職.....很感謝有機會....希望以後還有機會.....”
如果第二個工作真的不適應,再回頭作第一個工作,這樣可以嗎?
因為第一個工作起碼工作時間固定,我想會比早晚輪班來的可以顧到家庭!
簡單提供想法,可以再聽聽其他媽咪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