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預產期是6/23,因學校人事頗刁難人,想請問幾個問題:
1.要請安胎假的話一定要請完產前假才可以請安胎假嗎?
2.安胎假可以請幾天?會影響考績嗎?
3.條文:{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並以二十一日為限。},想請問若我提前請分娩假,但6月23日還沒生,之後的假要請什麼假呢?還是就算是分娩假了?
謝謝大家的協助!
今天向學校提出會提前請分娩假的事了
結果刁難的人事說哪有可以提前21天請分娩假這回事
於是我說可以列出相關法規給他看
主任打圓場說:不用啦!人事查得到!
結果人事撥了通電話後告訴我:你要提前請產假可以,但是要開醫師診斷書,並且註明預產期
預產期媽媽手冊上就有了,會何還得開醫師證明呢?
而且醫師上次說寶寶小了一週多
可能會往後調預產期
這樣我又要晚一週才能請分娩假
最近已不舒服撐著上班了
真不想連提前請分娩假都得延後一週
想請問有事先請分娩假的媽媽
1.真的一定要提出醫師證明嗎?
2.人事說請分娩假導師費部分要自付,果真如此嗎?
因為他不知道可以提前請分娩假21天,沒先詢問就先否定我的假,所以我真的很懷疑他的專業了
熟悉相關事項的媽媽,可以提供經驗嗎?
謝謝樓上的媽咪們
遇到搞不清楚狀況又堅持己見的人事
真的只得收集好一切的法律規章讓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感謝你們提供了很多資料
我想為了慎重起見
除了印下相關教師請假規則之外
我也會先詢問教育局人事室
一切都確定無誤
再向人事提出提前請假不用附上醫師證明之事
否則我的預產期往後修正
得再延一周才可請假
依目前工作忙碌的狀況
到了下午真的是撐到不舒服
長期下來情緒也不佳
為了要有良好的孕期生活品質
決不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謝謝各位媽咪囉
啾比媽:
我打電話問過教育局人事處囉!
提前請分娩假可以分次請
所以不一定要從預產期往前推21天
所以你說人事說一切以生產日為準
他是站不住腳的
其實我建議你可以從9月中就開始請
8天的產前假在加上前後的週休二日4天就有12天的假
想更早開始待產還可以請醫師開證明
病假三天以上就是由學校支付代課費了
如果你請五天病假
再加上周休二日就有7天
搭配前面所說的12天
就可以提早20天左右待產
你只要注意下學年的病假不要超過14天
考績就不會受影響
我喜歡小孩出生後有多點時間可以互相適應
所以產假42天我都會盡量留在生產後
加上周休二日
大概在孩子滿2個月的時候才開始要上班
以上給你做參考
沒錯喔!
我是在新竹國泰產檢
需安胎時醫生也希望我能休息到生產
但他說只能開
1.需長期安胎休養(時間多長就要看你們人事如何解讀)
or
2.宜安胎休養兩週(時間較明確)
因為安胎假最長只能開兩週
所以後來醫生建議
安胎假兩週後再去開醫師證明
yenling 2 媽咪:
沒錯!國泰醫師本想開"32週出血,宜長期安胎休養",因為他不能開超過兩週以上的安胎假,但我們學校人事常無理刁難,我怕認定上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因此就請醫師開兩週,醫師說兩週後再回去開證明,因為他認為我最好撐到36週再生,但因為我還有產前假6天以及可以請提前分娩假21天,這樣就可以撐到6月底了,所以我只請了一次兩週的安胎假 .
對了!看你的留言,好像醫師已經開診斷證明了,提醒你,安胎假是由診斷證明書上的日期開始算,而且包括六.日,這點你要注意喔!
(原作者於 2011-06-01 17:48:31 重新編輯過)